防撞標準爭議 機電署﹕風險已降至最低合理可行水平
【明報專訊】港鐵2011年購入9列國產CRH380A高鐵列車後,被揭發採用較低的歐盟EN12663防撞標準,只可抵受10公里時速的碰撞。機電署及後於2014年到訪國家鐵路局及內地高鐵生產商,並要求港鐵提交安全報告。
機電署回覆本報稱,港鐵已就歐盟標準的指引做風險評估。政府已接納港鐵提交的列車碰撞風險評估報告,並確認高鐵香港段列車的碰撞風險已降至最低的合理可行水平。機電署指高鐵建成後會做一系列測試。港鐵亦會聘請獨立的安全審核員,檢閱安全關鍵系統和列車的測試步驟,確認符合安全規格。
港鐵購入的CRH380A列車採用歐盟EN12663防撞標準,只可抵受10公里時速碰撞,而非本港沿用較高的歐盟EN15227標準,將安全碰撞時速升至36公里。機電署及後主動於2014年4月及5月到國家鐵路局及3間內地高鐵製造廠考察,並要求港鐵提交碰撞分析報告。機電署2014年回應傳媒查詢時說,港鐵報告是分析兩列相同型號列車於不同碰撞時速下的安全表現,但至今未公布相關報告內容。
黎廣德﹕風險無所謂合理可行水平
公共專業聯盟召集人黎廣德說,港鐵購買的CRH380A將與廣州採用的CRH3共用路軌。由於後者可達較高的EN15227防撞標準,且車身較重,一旦發生碰撞,CRH380A將受更大損傷。他質疑機電署「碰撞風險已降至最低的合理可行水平」說法不合理,「風險無所謂合理可行水平,應是愈低愈好,港鐵同機電署都要解釋,為何不採用更高標準?是否因政治原因降低採購標準遷就內地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