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養限至成年 去留須商討
【明報專訊】寄養服務到18歲便終止,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寄養服務總監梁何慧儀表示,Mark已過18歲生日,因他是應屆文憑試生,故特別恩恤延長其寄養期至7月考試結束。張太稱往後安排要與社署再商討決定,Mark則希望可繼續住在家堙C
梁何慧儀表示,需寄養個案大多是因父母不能恰當履行責任(inadequate parenting),有酗酒、精神健康問題或是在囚人士等,多數2至3年可成功回家,如Mark這類遺棄個案是少數。她又指,社署曾嘗試聯絡返回菲律賓的Mark生母,確認她是否想放棄撫養權,惟不成功,故只能將Mark寄養。
梁何慧儀又指,現時在登記冊上的寄養家庭有900多個,但基於配對的不同原因,至今仍有不少孩子等待寄養,現有約70個孩子是經過逾3個月仍未能成功配對寄養家庭,列作「難以配對」個案。此外,寄養家庭每月可獲社署4000多元津貼,但她坦言這筆錢或夠支持就讀小學的開支,但對就讀中學者就未必足夠,故業界一直在爭取根據年齡有不同津貼金額。
梁太坦言寄養服務「有血有淚」,有親生家長不懂感恩,半夜打電話怪責寄養家庭,也有孩子到寄養家庭「宿一宵 」便被送回,她指孩子與家人分離,脾氣、情緒上需時適應,寄養家長需有更多包容及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