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費 台灣一年丟掉3.6萬噸食物
【明報專訊】好浪費!食品藥物管理署調查,台灣超商、量販店、超市、餐飲等通路商,剩食數量驚人,總計一年有36,880公噸食品沒吃過、沒拆封就放到過期,被當作垃圾處理。主婦聯盟近一步計算超商、賣場丟棄的剩食價值,發現每年竟高達38.1億元,多數是保存期較短的生鮮蔬果、肉類或海鮮。
食藥署今年4月間,調查台灣177家通路商母公司,結果發現量販店每年丟棄29,955公斤過期食品、超市3520公斤、超商1166公斤、餐飲業為148公斤。如果把通路商的分店數量列入考量,推估全台一年有36,880公噸過期食品被丟掉。
如此驚人數量,民團也看不下去,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昨舉辦「食物不浪費,打造台灣永續環境」論壇,發表年度調查結果。該會針對台灣15家業者進行調查,依照年營業額推估,量販業一年丟棄30.8億元食物,超商則丟7.3億元,合計高達38.1億元。
主婦聯盟專員沈寶莉指出,被丟棄的多半是蔬菜類、水果類、肉類或海鮮類,丟棄原因包含快過期、外包裝破損,或純粹的賣相不佳、過熟。以水果為例,長出黑斑的香蕉、表面稍有損傷的芭樂,都可能成為被丟棄的目標,高達57%業者指出,生鮮食材保存期限短,最容易被丟掉。
至於食物都被丟到哪堙H調查顯示,42%賣給養豬戶做飼料、21%即期減價促銷、5%過期前煮成熟食再賣、3%退給供應商,值得注意的是,近3成剩食直接隨垃圾丟掉,且幾乎沒有業者願意將生鮮蔬果捐給食物銀行。
沈寶莉稱,業者不願意將蔬果等剩食捐給食物銀行,主要是擔心吃了出問題會惹麻煩,政府須建立更完善的食物銀行系統,達物盡其用效果。另外也可效法國外,對於減少剩食的業者,提供租稅減免,或直接立法規範剩食的處理,協助業者以更多元的方式,避免丟棄食物。
剩食問題不僅是道德上的浪費,主婦聯盟執行長賴曉芬表示,更會造成龐大的經濟損失與環境成本,以台灣來看,每人每年產生96公斤廚餘,被焚燒的廚餘堆疊起來,超過13,000座101大樓,不僅耗費資源,也造成空氣污染、更降低焚化爐使用年限,民眾必須正視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