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安苑拆售車位 法團憂租外人違公契
【明報專訊】領展(前稱領匯)去年10月以1.25億元,將屯門兆安苑停車場連同地下舖位售予「月影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月影)。新業主今年1月接手管理僅4個多月後,計劃本月起拆售停車場車位,每車位售價由40多萬至70多萬元不等。兆安苑業主立案法團指出,現時公契規定車位必須租予屋苑住戶,憂慮未來車位被逐一拆售後,難以規管車位會否租予外間人士,質疑違反公契要求。法團斥當年出售停車場予領展的房委會是「罪魁禍首」,「賣齫q領展之後就完全唔監管」,已就事件去信申訴專員公署跟進。
公契規定只租予住戶 法團憂難規管
房屋署回應表示,兆安苑停車場的業主受相關法例、地契條文及合約條款規範,一般大廈公契不會規管個別業主如何處置其名下物業,兆安苑的公契亦不例外。針對兆安苑停車場拆售事宜,房委會與領展的買賣契約中,其限制性契諾規定,房委會在有關屋苑無賣出任何住宅單位下,個別停車位不可分拆出售。但公屋聯會王坤指出,因兆安苑的居屋單位早已出售,故停車場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已無效。
單位早出售 停車場不可拆售規定無效
兆安苑停車場共提供256個車位。從領展手上收購兆安苑停車場的月影,據公司註冊處資料,公司董事為原偉強,報稱公司地址位於九龍灣德福大廈。本報曾致電月影查詢兆安苑停車場事宜,該公司職員指相關同事不在,荌O者留下聯絡資料,但其後未有回覆。領展回覆稱,兆安苑停車場的使用受地契規限,任何業主均須遵守,因該項目已出售,荈ЖC向相關業主查詢。
新業主接手即加租 車主罷泊終擱置
月影自今年1月接手管理兆安苑停車場後,即提出大幅加租,月租車位由1580元及1800元,分別加至2150元及2450元,加幅逾三成,屋苑車主遂發起「罷泊」行動,最終月影暫時擱置加租。不過,月影目前正計劃拆售停車場,並已委託香港置業(工商舖)代理。
售價40萬至70萬元
本報記者上周四到兆安苑停車場觀察,十多名地產代理手持傳單向途人推銷車位。有代理向記者介紹稱,車位售價由40多萬元起至最高70多萬元不等,指區內對車位有一定需求,保證首年有4厘租務回報;又稱有興趣買家可先簽署意向書,支付3萬元訂金,並可交由代理收票預留心水車位。
指房委罪魁禍首 去信申訴署
跟進事件的民主黨副主席尹兆堅表示,根據兆安苑公契條款,清晰列明該停車場是「供現時擁有該屋h不分割份數之業主停泊車輛」,即已規範停車場的使用對象,質疑新業主再將車位逐一拆售,難以規管車位是否租予屋h以外人士,屆時其他新業主亦有機會進一步加租,變相損害兆安苑業主權益。
兆安苑業主兼的士司機陳先生稱,自遷入屋苑後一直使用兆安苑停車場,但新業主提出的月租加幅難以令人接受,現時他改租區內其他車位以響應罷泊行動。他說當年政府為吸引人遷入屯門,曾表明該停車場只給予兆安苑業主使用,現時卻不規管其後業主拆售停車場所引伸的問題,是「過橋抽板」。他說,法團已去信申訴專員公署,要求公署跟進房委會在事件上是否涉及嚴重行政失當。
明報記者 黃俊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