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搶女案」 被告遭控四罪
【明報專訊】本周一闖入阿羅拉市一所民宅擄走自己4歲女兒的35歲男子,昨日被約克區警方檢控,罪名是挾持、傷人和私闖民宅4項罪名。
該男子的名字在出事當天,曾經被約克區警方通過安伯警報廣為傳播,但在該犯落網且小朋友安全尋回之後,為保護幼童的身分,他的名字就不能再在媒體中出現。
此事發生在本周一凌晨4時20分左右,被告闖入其前女友位於奧羅拉市的家中,強行把4歲的親生女兒抱走,並帶上客貨車上開車離去。在此過程中,女童的母親曾試圖阻止,但被疑犯暴打。
約克區警方聞訊趕到之後,很快便發出了安伯警報。收到警報的安省省警,在在距離奧羅拉市約2小時路程的Pembroke區域發現了疑犯駕駛的車輛。
疑犯為了逃避警察的追捕,慌不擇路之下駕車失事反側,警員成功把他拘捕,帶回警署。而被挾持的4歲的女童亦受了輕傷,由救護直升機送往渥太華病童醫院,經過治療後目前已出院。
據疑犯的家人指出,疑犯與女童的母親並未有註冊結婚,但曾經同居,過去亦曾就女兒的撫養權問題,發生多次的爭執,警方也曾奉召介入調查。
由於抓捕疑犯的過程中發生了車翻人傷的事故,因此安省特別調查組已介入此事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