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諮會今商評級 批部門協調「蝦碌」 地署「強拆」馬鞍山礦場遺址
【明報專訊】見證本港採礦業盛衰的馬鞍山礦場,古諮會今開會討論其歷史建築物評級,當中建議評為3級歷史建築的礦場炸藥倉,被地政總署以無寮屋登記編號為由,上月「強拆」,雖然炸藥倉最終得以保留,但門窗、外牆已牷C古諮會主席林筱魯形容事件是「蝦碌」,反映政府部門間協調出問題,今日會議上將跟進是否人為疏忽。
古諮會上周建議將馬鞍山礦場選礦廠及礦務居地構築物,評為3級歷史建築;礦場內的110ML及240ML礦洞外牆則評為2級歷史建築。不過,礦場內的炸藥倉自礦場荒廢後演變為民居,曾任礦工的林先生表示,1990年代礦場空置後,獲馬鞍山村老人會安排入住,之後他一直負責駕駛村巴來往礦場與市區。但今年1月有地政處職員貼出告示,稱他霸佔官地居住,要求他遷離,並說會於2月清拆。
建議評3級建築 居民入院期間被拆門窗
林先生稱,其後因病要治療曾離家一段時間,近期重返時,發現地政處曾動工清拆,「H褥、個人物品全被扔出屋外」。他說對地政處的清拆行動感無奈,現暫住親戚家中。
現場所見,炸藥倉內大部分門窗已被清拆,部分牆身損牷A瓦礫遍地。地政總署回覆稱,寮屋管制辦事處早前收到土木工程拓展署要求跟進一間位於未批租官地上的空置構築物,由於該構築物沒寮屋登記編號,寮管處於3月7日發出並張貼清拆告示,其後一直未收到任何佔用人的回應,遂派員圍封該構築物;及後經了解後已停止所有工程。
地署:沒寮屋編號 有責任跟進
署方又稱,寮管處曾移除門及窗,但門窗明顯屬有人後期加裝,與原構築物不甚相同,稱構築物現仍保留原貌。署方強調有責任根據法例,對違法佔用官地而無寮屋登記編號的構築物採取行動,但對於今次個案及同類情G,部門會在落實清拆計劃前,加強與有關方面溝通。
林筱魯表示,作為見證本港礦業發展,馬鞍山礦場建築群的歷史價值遠高於個別建築物價值,幸炸藥倉未被清拆,相信不影響其評級及整體歷史價值。他認為事件反映政府部門協調出問題,「講得俗欓O蝦碌」,今日會議上將跟進是否屬人為疏忽,以及在通報機制下,在傳達古諮會信息上有否改善之處。
古諮會前委員、港大建築文物保護課程學部主任李浩然認為,馬鞍山礦場是本港少數完整的工業文化遺址,而炸藥倉作為採礦必需部分,具重要價值,一旦被拆恐影響礦場完整性,但慶幸當局只拆去本身已破爛的門窗部分,可修復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