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新被揭嶺大期間涉違規秘撈 終認無申報有酬勞 平機主席陳章明晝失實晚道歉
【明報專訊】新任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陳章明昨履新,同日早上,傳媒揭發他在嶺南大學任教期間,涉嫌違規「秘撈」,同時替與國力書院合作的菲律賓太歷國立大學(Tarlac State University,簡稱TSU)擔任博士論文導師,指導民建聯區議員鄭琴淵以取得TSU博士學位。陳昨晨先稱自己「有申報」,又說沒有收取酬勞;惟至昨晚,嶺大證實陳沒有申報與TSU有關的校外工作(outside practice)。平機會昨晚約10時及11時許先後兩度回應,首個回應提及陳未有就此向嶺大申報,陳「謹此致歉」。第二個回應稱陳有收取論文費用8000元,亦有報稅。
有立法會議員批評,陳昨「一日內講了兩個大話,捱不到24小時」,反映陳誠信有問題,籲他立即辭去平機會主席。
議員批誠信問題 籲辭平機主席
立法會議員黃碧雲說,陳章明昨兩個大話「如非誠信有問題,便是記憶力出現問題」,稱事件反映陳的個人操守已不適合擔任平機會主席領導公營機構,「除了請辭,陳也應向嶺大道歉」。
陳原稱不需特別申報 嶺大﹕須獲准
陳章明昨日一天內被揭兩度失實回應(見表),他在昨早9時到平機會上班,傳媒追問他於2013年擔任TSU導師時沒有申報一事,說法前後不一。陳先稱「有申報」,說因嶺大社區書院與國力書院「有做呢類洁v。記者追問,陳則說因兩者為「同一個管治團體」,故當時「沒需要特別申報」 、「每年年尾會一次過申報」;其後稱「返去搵校長傾傾」,又說並無收取TSU薪金。
嶺大昨晚7時回應表示,根據資料,從未接獲陳章明從事菲律賓太歷國立大學的校外工作申請,並稱個別僱員需否申請,視乎工作性質及具體情G,嚴格根據審批程序處理。嶺大說,有既定守則和程序,處理全職僱員的校外工作,列明須事先申請並獲批准方可從事的校外工作及相關申請程序。發言人強調,嶺大與太歷國立大學沒任何合作關係。
任鄭琴淵菲大學博士論文導師
灣仔區議員鄭琴淵回應稱,她於2008年修讀嶺大博士課程,由時任嶺大社會老年學講座教授陳章明任論文導師。2011年,嶺大拒向她頒授博士學位,她不服上訴,終獲改頒哲學碩士。她同時透過香港管理專業協會(HKMA)報讀TSU博士課程,學校稱可找任何導師,她遂詢問陳,獲回覆「無問題」。她對陳有否就此向嶺大申報毫不知情:「知我就唔會搵佢,最難過係我累到陳教授。」鄭於2013年獲TSU頒授博士學位。陳昨被問到,為何鄭到TSU讀博士時仍繼續任其導師時稱,「作為導師,對學生有責任」。平機會昨晚11時許回應,確認陳擔任鄭琴淵的論文導師,收取了HKMA的8000港元一次過指導論文費用。
上午稱無酬 晚上認收8000元
高等院校職員會聯會副主席陳士齊稱,隨荌|校及遙距課程增多、合資歷論文導師少,「校外工作」於高等院校愈趨普遍。由於原屬院校須與導師「分帳」,故導師必須事前徵得部門同意。
另外,陳章明上周拒絕大愛同盟邀請擔任本周五論壇為主講嘉賓,他解釋是有約在先,日後樂意出席與對方討論。另一團體「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召集人黃偉明稱,早前亦邀請陳會面,但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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