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毅﹕「分裂國家」應23條處理 現未需採法律行動
【明報專訊】港獨主張觸動中央及港府神經,「依法處理」之聲不絕於耳。不過,對於有人提出成立政黨推港獨,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港大法律系教授陳弘毅昨日出席一論壇後表示,看不到目前有需要就此進行任何法律行動,亦不相信政府有足夠證據檢控,並認為在《基本法》下,分裂國家等議題應由23條處理,故不存在採用18條、即在基本法附件三引入全國性法律與否的問題,但他未有評論現時應否就23條立法。
近期相繼有內地學者評論香港法律制度,民主思路召集人、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昨在舉辦政治論壇前形容有接近北京的人士似乎未全面理解香港法制,強調在一國兩制下,除國家在香港行使主權外,香港亦要堅持其核心價值。他強調,基本法規定香港法律由立法會制訂,不認為在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下,有任何空間容許全國人大為香港立法會制訂任何法律,若相關情G出現,一國兩制將全面崩潰。
湯家驊﹕基本法訂明港行普通法
湯家驊稱,即使有人將港獨主張付諸違法行動,香港已有足夠法律處理,北京人士毋須太過擔心。對於有內地學者甚至指香港法律在回歸後不應再抱普通法概念,湯家驊反駁,基本法已清楚寫明普通法繼續在香港實施,形容將香港法治理解為只顧香港利益、不顧一國兩制的想法是「錯誤」,因香港法治已同時尊重本地法律和基本法。
同場出席活動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認為,香港和內地對言論自由的標準一直有異,若中央透過基本法附件三將全國性法律引進香港,便是將香港的言論、組織和結社自由與內地看齊,將轟動國際社會。他憂慮,若中央進一步打壓香港的言論空間,如「拉人封艇」,將激起社會更大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