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信中介債冚債 欠18萬變借逾400萬 主婦指6中介財務虛假陳述 入稟追討
【明報專訊】53歲家庭主婦前年拖欠銀行約18萬元,為償還債務,她先後在接獲4通中介公司的電話後,相信對方會為自己轉介申請低息貸款,遂先後向5間財務公司借貸,以新債還舊債,其中一筆借貸額高達420萬元,但扣除償還的債務及行政費用後,婦人實際只有104元「落袋」,更因提早還債被財務公司罰款,財務公司卻沒有協助她申請低息貸款。婦人認為涉事公司作出虛假陳述,遂入稟高院向涉事6間公司追討近300萬元。
入稟狀指出,婦人蔡愛蓮於2014年向中國建設銀行(亞洲)累積借貸約18萬元,但沒透露她欠債原因。同年6月中,婦人接獲中介公司電話,表示可助她解決財務問題。婦人在轉介下向Prestige Finance借款30萬元,並將其馬鞍山海典居物業一半業權按揭,償還拖欠建設銀行的債務。
屢接來電 稱轉介低息貸款
至11月,景峰國際企業(香港)有限公司職員致電蔡婦,表示可轉介她申請銀行低息貸款,免她「捱貴息」。當婦人到景峰辦公室,職員要求蔡婦先向財務公司借100萬元,若能持續數月依時還款,景峰會轉介她向銀行借低息貸款,但她要預先支付景峰20萬元費用。婦人終在景峰職員介紹下,向時富物業按揭有限公司借100萬元,償還欠Prestige Finance的債務。惟景峰其後以她未能支付全數20萬元為由,與對方解約。
至同年12月,蔡婦接獲自稱東亞銀行職員來電推廣低息貸款,但她要經指定中介公司新金峰國際企業有限公司,才能申請相關貸款。蔡婦最終經新金峰轉介,向唯一物業信貸快遞有限公司借貸300萬元,但扣除時富物業100萬元的債務及向新金峰支付的借貸保證金後,婦人實收約8.5萬元。新金峰由始至終沒轉介婦人申請銀行貸款。
提早還款 被罰22.7萬
去年7月,恆豐資產管理中心有限公司職員致電蔡婦,稱可向她提供低息貸款。她及後向恆豐介紹的亞馨信貸香港有限公司借款420萬元,但扣除拖欠唯一物業的債務及介紹費等,她只實收104元。恆豐職員其後指出,由於蔡婦在1年內還款,唯一物業要求她支付逾22.7萬元罰款。婦人在恆豐介紹下,向井淼財務有限公司借40萬元償還該筆罰款。
報警稱物業遭擅自做按揭
蔡婦指,除了Prestige Finance,並沒同意其物業一半業權按揭給其餘財務公司,但她去年10月發現涉事財務公司都將其物業做按揭,遂報警。
追討利息中介費共300萬
婦人於入稟狀指出,涉事財務公司的貸款年息超過法例規定的60%上限,高達110%,涉事的中介公司根本無意向她介紹低息貸款,遂入稟向景峰國際、時富物業、新金峰、唯一物業、恆豐及亞馨信貸追討合共近300萬元的利息及中介費等。本報到過景峰國際、時富物業、新金峰、唯一物業、恆豐及亞馨信貸等6間被追討的公司,當中恆豐的地址已變成補習社,其餘5間昨沒開業或正在招租。蔡婦接獲本報查詢時稱「唔需要答你」,即掛掉電話。
【案件編號:HCA910/16】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