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首宗醫助死亡 家屬籲訂立法例
安然離世滿有尊嚴 謝法官律師助捍衛權利
(多倫多18日加新社電)法庭周四批准首宗安省醫助死亡申請個案﹐不出24小時﹐81歲男事主在周五安詳辭世。
該名男子有孩子和孫兒﹐他患淋巴癌﹐病入膏肓﹐差不多臥床不起﹐痛苦萬分。
他的家人在周五發表聲明說﹕「我們至愛的丈夫、父親和祖父﹐獲仁醫輔助﹐已安詳離世﹐滿有尊嚴。
「這是他的生命和他的抉擇﹐我們無條件支持那個選擇。」
男子的身分保密﹐法庭給他A.B.代號。他周四獲安省高等法院法官佩雷爾(Paul Perell圖)批准﹐依據加拿大最高法院最新裁決﹐由醫生協助他﹐了結生命。
法庭也裁定﹐A.B.死亡﹐不需通知法醫官﹐因為他的死因是患病﹐而非他使用的毒藥。
家屬聲明說﹕「我們也感謝醫生長期照顧、指引和提供醫療服務﹐他的醫生開明、仁慈。醫生跟A.B.一樣﹐強烈認為﹐要是痛苦難耐、病症無可治癒﹐個人應有權決定自己的人生終點。」
高等法院也裁定﹐A.B.的親人和涉事醫生的身分不能揭露。
男子的家人說﹐親人願望成真﹐他們感到欣慰﹐並且讚揚他有勇氣。
他們說﹕「我們引以為榮﹐他竭盡僅餘的精力﹐爭取他深信的基本事情﹕有權判斷他何時準備就緒﹐了結生命﹔有權尋求援助﹐安然離世、滿有尊嚴 。」
這家人感謝法官、律師﹐協助男子「捍衛權利」。
聲明說﹕「看見我們至愛的A.B.﹐在他的人生終點﹐鎮定、安詳、無愧﹐給我們勇氣﹐撫慰我們的哀傷。」
他的家人又提到周四當庭宣讀的聲明﹐呼籲聯邦政府永久修訂《刑事法》條例﹐准許醫助自殺。
事主說﹕「我希望我們的政府明察﹐永久修訂法律。那麼﹐別的家庭不用踏上此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