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4萬元請撰稿 搞好fb YouTube 要有觸覺避免「關公災難」
【明報專訊】Emily唔少朋友會留意住政府幾時請人,話可能隨時執到筍工。呢幾日就有人留意到警隊請人,但唔係警察,而係合約制嘅「新媒體撰稿員」同「新媒體設計員」,月薪分別有4萬同2.7萬元,莫非係警隊想請人呃吓like改圖?
睇番招聘要求,「新媒體撰稿員」要有至少5年相關經驗,做社交媒體、宣傳、公共關係同推動社群參與等範疇,寫中英文戲劇同負責做社交媒體研究;而「新媒體設計員」就要兩年相關經驗,主要負責構思美術設計及製作稿件等,識製作動畫就更好。
擴闊平台接觸網民
警方話,呢兩個職位都係為咗從網民角度出發,特別係青少年,等警隊社交媒體平台擴闊接觸面。受聘者要負責整理警隊嘅facebook、App同YouTube。Emily問過負責人員,𠵱家雖然有警隊中人負責呢啲工作,但始終係「外行人」,希望有更專業嘅人可以「帶外面思維入嚟刺激吓」,又話「呃like數字唔重要,pass到message畀網民防罪先係目的」,又話靠晒撰稿員嘅觸覺避免「關公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