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圖調亂候選人 馮驊:或犯法
【明報專訊】新東補選期間,網上出現不少改圖,例如將候選人相片對調。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昨日稱,這做法有可能觸犯條例,一經定罪可判監。此外,昨日有媒體或網民聲稱發現可疑拉票活動,包括本報記者收到拉票電話稱要「支持3號周浩鼎」,另有讀者投訴指有旅遊巴接載長者前往投票,懷疑長者手握「掌心雷」。馮驊稱,截至下午5時,收到196宗涉及補選的投訴,主要關於未經業主同意張貼選舉宣傳。
本報記者收「支持3號」電話
對於網上有人將候選人編號改成另一名候選人,選管會主席馮驊指出,任何牽涉候選人的失實陳述,有可能觸犯條例,希望大家不要這樣做,「玩鼣ㄜ爣o」,一經定罪可判監。
選管會昨收196宗投訴
此外,本報記者昨收到一通來自陌生人的電話,對方直呼記者全名,並提醒要去投票及呼籲支持周浩鼎。記者隨即追問對方是誰、為何會來電及能說出記者名字,對方只重複叫記者支持3號,隨即收線。
另有讀者報料指投票日早上9時許,沙田瀝源社區會堂票站附近出現3、4輛旅遊巴,數十名公公婆婆被數名中年人帶往票站。讀者林先生稱,該批長者手上握有紙條﹕「齯膜蔣C婆咻禫仔畀幾個後生帶住行,我唔知係咪『掌心雷』啦,但呢個情G唔係第一次見到,上次區選都係咁。」中大新傳系刊物《大學線》亦有同學發現,在大埔廣福h街站,有人手持單張向長者拉票,並指「有車坐」,可接載長者到票站投票。
讀者稱睹旅巴載長者去票站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根據選舉條例,在投票期間提供交通是沒有問題,但是若在車上,以提供交通為條件,要求坐車的人在投票時投給指定候選人,則有可能違反選舉條例。他又說,在街站向街坊宣傳後,帶人上車,有可能構成賄選行為。
選管會回覆查詢稱,有關的旅遊巴及私家車接送之投訴可能涉及《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有關投訴會由廉政公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