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虐兒婦 摑幼女抓夫候判
【明報專訊】有虐兒案底婦人接受感化期間,因5歲女兒弄壞家中廁所門鎖而向她「兜巴星」,令她流鼻血,其後為阻丈夫帶女兒求診,抓丈夫胸口數次致留有抓痕。婦人昨承認虐兒及普通襲擊罪,押後3月8日判刑以等候感化報告。
33歲被告於前年11月,因不滿女兒只顧玩手機,將她的額頭撞向牆壁,又在她身上淋冷水及罰她倒立,被判感化2年,感化期間她再於去年10月干犯本案。
感化期犯案 阻夫帶女求診
辯方求情稱,被告於內地出生長大,2002年來港後與家人同住在擠迫的環境,令她精神受壓,一直在青山醫院覆診。辯方稱,被告前年干犯虐兒罪後,社署安排女童入住寄養家庭,案發當天女童回到屯門的家中探望父母,意外反鎖廁所,但被告急往小便,因而衝動犯事。辯方稱,被告成長的文化環境與香港不同,她深愛女兒,但不懂管教。辯方稱被告因與夫家相處不愉快,女兒成為她的依靠,未能與女兒相處使她內心痛苦。裁判官稱被告過往有相似案底,涉及相同受害人,考慮到被告的精神狀G及坦白認罪,押後判刑以等候感化報告,但不排除判囚。
【案件編號:FLCC58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