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院3死15傷慘劇肇因 一說現場無自動灑水系統另指長者等電梯逃生出事
【明報專訊】安省政府2年前條訂防火條例﹐規定私人持牌老人院或養老院必須強制性安裝自動灑水系統﹐新例於2014年初生效﹐並在5年內逐步過渡實施。但上周五(5日)士嘉堡發生3死致命火警的一幢多倫多社區房屋則因屬於公營房屋﹐不在規管範圍內﹐令人質疑防火條例仍有不足。
位於馬文區(Malvern)尼信路(Neilson Rd.)1315號的Neilson Hall Apartment﹐屬於多倫多社區房屋公司(TCHC)的物業﹐只供年過59歲的市民入住﹐列作耆老及單身家庭房屋。該幢房屋上周五雖只發生2級火警﹐卻釀成3死15人傷。安省消防處認為﹐這與起火建築物未有安裝自動灑水器有關。
然而﹐由於該幢樓宇不但非屬於私人持牌老人院﹐故不受新修訂的防火條例限制﹐而且建築物早在廿年前落成﹐當年的防火條例亦未要求每層或每戶內裝設自動灑水器。
但一名居住在火警現場附近的華人住客則認為﹐該場火警造成嚴重傷亡﹐與住客的逃生意識不強﹐更有關係。他懷疑即使大廈加裝自動灑水器﹐亦未必改變結果。
據該名住客了解﹐事發時﹐起火大廈沒有冒出大火﹐但就產生濃煙。當時大廈5樓的長者聽到火警鐘大作後﹐都趕到走廊等待升降機﹐預備乘搭電梯逃生﹐卻不知道響警鐘時﹐電梯根本不運作﹐結果被濃煙所焗。
該華人說﹕「有可能逃生的長者不知道電梯不運作﹐又或者他們行動不便、走廊滿佈濃煙﹐視野不清﹐他們根本無法走樓梯逃生。」他認為﹐事發時﹐最重要是大廈管理員透過擴音器廣播﹐要住客都留在單位內等待救援。
該華人住客表示﹐起火大廈建於廿年前﹐很多防火條例未合時宜﹐如今TCHC經常喊窮﹐恐怕該公司要更新防火裝置﹐亦有心無力。但多倫多社區房屋公司發言人默里(Lisa Murray)則強調﹐該幢大廈落成時﹐依足當年的防火條例﹐而條例修訂後﹐大廈亦毋須按例加裝防火設施。
至於災區所屬的市議員趙成俊除於事發時﹐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外﹐事後他亦表示﹐會要求社區房屋公司轄下69幢為長者住客而設的大廈﹐加裝自動灑水器。
趙表示﹐即使該公司目前未有足夠資金一次過為上述所有大廈加裝灑水器﹐但至少每年都應有5至10幢大廈可完成加裝工程。因為長者行動不便﹐萬一遇上火警﹐很難迅速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