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員工回應 外判配音公司難獲賠 或反被追討
【明報專訊】1970年代已於亞視配音部工作、現為部門領班的譚淑英表示,她是亞視配音工作的外判商,以公司名義請配音員工作,自2014年已沒領取全數酬金,2015年更未領取分毫,但因公司希望他們先為節目配音,另部門主管亦曾說過會有薪金發放始繼續工作,惟最後亦沒有獲取應有金額。
譚淑英表示,已安排新年假後約見勞工處的勞資關係科,依照法例,外判商申請賠償會排到最後,預料取得賠償機會微,更有可能面臨配音員追討,因其公司欠配音員薪酬,配音員會直接向其追討。
藝員申遣散感難堪
1995年於亞洲電視藝員訓練班畢業的蔡建威為亞視合約藝員,被拖欠12月及1月薪金,他將按《僱傭條例》10A條申請自動遣散,對此感到難堪及無奈。他說,其合約至今年9月才屆滿,「現在是公司珙龤v,應要向他賠償直至9月的金額,但《僱傭條例》10A條對其不公平,因不會賠餘下合約期的薪金。對於馬熙辭任營運總裁,蔡表示看新聞始得消息,因公司未曾向員工發放清晰指引,他批評其行為「好不負責任」,因欠薪非首日發生,反問「為何當時不做好準備」。
主持兼三職 初四照返工
亞視財經節目《理財博客》主持曾子晴半年前入職亞視,在財經節目《理財博客》工作,她無奈表示,原本只擔任主持,後因人手不足,「一腳踢」兼任「主持、監製及編輯」,但她不感後悔。她說,今早新聞部「無晒人,成間房黑晒」。
曾子晴稱,已獲發12月薪金,初四(2月11日)除了會去勞工處登記追討欠薪,亦會繼續上班。她去年入職前得悉亞視有意發展24小時財經台,才選擇申請做主持,部門起初雄心壯志做好計劃書及報告,惟後來「連影都無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