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局再籲多市撤銷土地轉讓稅
【明報專訊】多倫多市府正就2016年財政預算案諮詢公眾,多倫多地產局(Toronto Real Estate Board)趁機再要求市府廢除城市土地轉讓稅(Municipal Land Transfer Tax),並指責市議會當年將此稅項的寬減措施門檻定在40萬元,到現在多市平均屋價已達60多萬元,但多年來市府未調整門檻。
全省只多倫多要求買家在購買住宅物業時,繳付雙重土地轉讓稅,分別上繳予市府和省府。省府去年年底表示,不會允許其他市府仿效多倫多市的做法,意味這些城市維持只徵收省府的土地轉讓稅。
地產局的代表昨日在市府預算委員會(Budget Committee)會議上重申,市府應廢除城市土地轉讓稅,並反對當局收取轉讓稅附加費。地產局指,市議會當年將此稅項的寬減措施門檻定在40萬元,到現在多市平均屋價已達60多萬元,但多年來市府未調整門檻,導致普通民眾都要交重稅。若以多市上月住宅平均成交價626,942元計算,城市土地轉讓稅為8263.84元,加上省府土地轉讓稅9013.84元,買家合共要繳付高達17277.68元。
多倫多市政經理華萊士(Peter Wallace)曾提出市府的土地轉讓稅收入不穩定,他預測多市去年的土地轉讓稅收入超過5億元,因此能避免多市財政陷入困境;但將來若樓市降溫,將嚴重打擊庫房收入。
地產局首席通訊及政府事務官帕爾默(Von Palmer)指,近期的事件,包括省府不允許其他城市開徵城市土地轉讓稅,及多市市政經理的警告,都證實了地產局的擔心不無道理。地產局認為,物業稅(property tax),不按屋價決定稅率,比土地轉讓稅公平得多。
華裔地產經紀劉世傅昨日表示,土地轉讓稅「對大投資者無所謂,但對新上車買家或上班族就不公平。」他指出,若買家不一定要在多倫多置業,便可能選擇搬往萬錦或烈治文山,甚至更遠的皮克靈(Pickering)、艾翟斯(Ajax)或奧沙華(Oshawa)。他又透露,不少新買家或從其他地區搬到多倫多的準買家,未必知道在多倫多買樓要繳交雙重土地轉讓稅,需特別提醒。
劉世傅對當局取消土地轉讓稅不表樂觀,認為「政府冇乜錢」,因此要靠土地轉讓稅增加收入;二來當局也說土地轉讓稅可為樓市降溫,因此有理由相信土地轉讓稅會繼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