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多倫多11日加新社電)聯邦政府向加拿大最高法院申請延長限期﹐給它更多時間﹐制訂醫助死亡法案。它周一出席口頭聆訊﹐檢察官弗拉特(Robert Frater)說﹐政府需要延期6個月﹐全面回應高等法院判決。
最高法院去年2月裁定﹐《刑事法》禁止醫助死亡條款﹐就是違憲﹐它下令聯邦政府和各省立法﹐在2016年2月前提出新法案。
它裁定﹐成年人有做決定的權利﹐在身心受到極度痛楚時尋求醫助死亡。
弗拉特指出﹐在民主進程中﹐延期6個月﹐時間不算冗長。政府明白這個要求非比尋常﹐但也不是史無前例。
弗拉特告訴9人法官小組﹕「國會可以選擇任何數量的工作﹐我認為﹐政府已清楚表明﹐它要考慮所有選項。此事難在問題牽涉很多事情﹐十分複雜……這是新國會﹐他們要處理那些問題。」
聯邦執政自由黨上月設立參眾兩院特別委員會﹐探討醫助死亡議題﹐期盼在它申請的最新期限8月前草擬法案。
特別委員會的議案說﹐它應在2月26日提交法案建議書﹐但有關方面仍未委派國會議員。
弗拉特說﹐委員會的參議院成員現在可以開始工作﹐特別小組必須遵守既定的最後期限。
他又出﹐法律要求聯邦政府尊重魁北克上訴法庭裁決。
律師阿維(Joseph Arvay)代表醫助死亡倡權者﹐反對法庭延長最後期限。
另一方面﹐安省省長韋恩(Kathleen Wynne)說﹐安省正在草擬醫助死亡法案。假如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絕聯邦政府的申請﹐不准它延期6個月﹐制訂醫助死亡新法﹐安省早有草案﹐不會陣腳大亂。
韋恩指出﹐她的政府「十分清楚」﹐省府必須草擬醫助死亡守則﹐要是最高法院拒絕延期﹐安省已做好準備﹐不會束手無策。
她說﹐假如最高法院不批准延期﹐安省不久後公布它的方案。如果最高法院准許聯邦政府延期﹐安省將與其他省府、聯邦政府合作﹐商訂一套全國醫助死亡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