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貨車司機去年6月在網上結識14歲男童,其後到男童住所見面,更要求對方事先準備毛巾、皮帶及衣架。兩人見面後隨即肛交,其後發展成情侶。男童1個月後要求分手,但司機拒絕並以男童裸照威脅。司機早前在高院承認3項與年齡在21歲以下男子肛交及1項刑事恐嚇罪,昨被判囚2年8個月,心理報告顯示他有戀童癖,法官勸他在獄中認真接受心理治療。 被告羅俊彥(28歲)有非禮案底,未婚並與家人同住。辯方指被告與家人關係不俗,熱心參與義工,但其溝通技巧不好,朋友不多。被告的心理報告顯示其自我形象低落,處事不成熟及衝動,加上父母離婚,令他因怕被遺棄而犯案。心理專家指他對治療的態度不積極,重犯可能大。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與事主年紀相差大,犯案時亦沒使用安全套,更威脅發布裸照,均屬加刑因素。 【案件編號:HCCC1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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