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自詡是「金融明星」的華裔男子﹐在華文分類廣告網站刊登廣告﹐以免費龍蝦宴或免費旅行團作招攬﹐吸引投資者﹐聲稱他們只需投資3,000元至2萬元不等﹐所得的利潤可足讓他們享用「免費大餐」﹐又或「免費旅遊」﹐男子又再三保證投資者的本金可保本增值﹐游說投資者委任自己或其太太作為指定經紀﹐替他們買賣外匯。
14名投資者不虞有詐﹐結果3年間﹐共40萬元的投資血本無歸﹐但該男子自己則賺取逾10萬美元的佣金。該男子最後被卑詩省證監處裁定詐騙罪成﹐並指他在未經註冊下﹐替他人進行外匯買賣。
原居於美國紐約的華裔男子Z君,自2001年開始﹐便在MG Financial Group(下稱MFG)設有戶口﹐並以該公司的電子平台進行外匯交易。至2004年﹐Z君從紐約遷居溫哥華﹐並且於2005年1月開始為MFG擔任經紀﹐為該公司轉介客戶﹐並以客戶的投資金額計算﹐取得佣金。
最初﹐Z君將投資者轉介予MFG時﹐投資者會設立自行買賣的個人戶口﹐並沒有指定一個買賣經紀﹐Z君在2005至2008年間藉此從MFG賺得23,374(美金)佣金。
但自2009年起﹐Z君開始招攬一些願意讓他代為進行買賣的投資者﹐方法是在一個華語分類廣告網站westca.ca登廣告﹐以在其家中舉行派對作招徠﹐並聲稱參加者只須支付很少的費用﹐日後便可以免費享用龍蝦大餐。
據其中一名投資者表示﹐Z君口中所謂的免費餐﹐其實是指由10至15人組成一個晚宴俱樂部﹐參加者只須每人投資3,000元外匯﹐並由Z君代為買賣﹐他便有能力賺錢﹐足令各人可「免費」享用龍蝦大餐。
除成立免費晚宴俱樂部外﹐Z君亦成立免費旅行團﹐但投資者則須各投資2萬元。Z君又向準投資者大肆吹噓﹐聲稱自己是一個成功的外匯買賣專家﹐從未在投資買賣中失手﹔他又承諾買賣不管獲利與否﹐都保證可將投資者的本金原銀奉還﹐從而游說他人投資。
一名投資者表示﹐Z君會逐一邀請他們到訪其家﹐並展示其電腦上的外匯買賣戶口﹐吹噓他為客戶賺取豐厚利潤。
當投資者上釣﹐Z君便向投資者索取個人資料﹐並在網上填寫開啟戶口的表格﹐但投資者並不清楚表格內容﹐Z君亦從不向他們解釋。他們亦不知道Z君可藉此賺取佣金。
另一名投資者則稱﹐Z君形容自己的「金融明星」﹐並發明了一個特別的系統﹐保證外匯買賣一定成功。在Z君的再三保證下﹐一些投資者對此深信不疑﹐才決定出錢讓他投資。
投資者雖可在網上觀察外匯買賣及盈虧情況﹐但由於投資者都已委任了Z君或其妻作為指定的買賣經紀﹐故縱使他們在網上得悉自己的投資不斷虧蝕﹐亦無計可施。
其中一名投資者見形勢不對﹐曾要求取回投資款項﹐但Z君表示由於尚未到期﹐故無能為力﹐他又重申保證在未來一年可為對方賺回所虧損的投資。
結果﹐14名客戶交由Z君進行投資的50萬元﹐當中40萬元血本無歸。其中一名投資者給予Z加的3萬元本金﹐更在不足一周內﹐輸掉2.35萬元。
Z君雖未能為投資者獲利﹐但他卻因此而取得逾10萬元(美金)佣金。
據法庭文件顯示﹐在2009年4月至2010年7月期間﹐Z君共轉介了12個投資客到MFG﹔直至2009年9月﹐MFG結束零售式的操作(retail operation)後﹐Z君轉往另一間名為FXCM的公司工作﹐繼續透過轉介客戶賺取佣金﹐並在2010年至2011年間﹐轉介至少2個投資客到FXCM。
投資者表示﹐大部分投資客在開戶時﹐雖指定Z君的太太作為指定買賣經紀﹐但投資者事後均表示﹐他們對Z君的太太所知甚少﹐彼此甚至幾乎沒有接觸。
投資者及後向卑詩省證監處投訴﹐經調查及聆訊後﹐證監處裁定Z君違規買賣外匯及詐騙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