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4年前,傳來丈夫提出離婚的消息,育有兩子女的Michelle(化名)暈頭轉向,想過帶兩小孩輕生,情緒陷入低潮。手執一紙離婚呈請,Michelle發現政府對離婚家長的法律及情緒支援均有限,致電當區社工卻轉駁至留言,其後亦未有回覆,四處頻撲亦得不到基本的法律支援,更錯過回覆離婚呈請書時限。政府正諮詢取消監護權並推出新的兒童法案,Michelle以過來人身分關注相關配套支援,「支援不足,連自己情緒都搞唔掂,唔好講父母合作」。
政府法律諮詢未予具體意見
Michelle回憶收到丈夫的離婚呈請,除了盡力挽回婚姻,第一時間擔憂的是應對法律程序。拖茪p兒到政府尋求免費法律諮詢,對方見其兒子年幼,反問「係咪真係要離婚?」,卻未有給予具體法律意見,僅指要盡快回覆律師信,否則會有法律後果,有需要的可申請法援,她最後甚至遲了近半年才回覆律師信。
事隔半年,朋友察覺她情緒有異,建議她尋找社工協助,她打遍當區社工電話清單,包括社署轄下的家庭服務中心,均轉駁至留言,而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甚至沒有回覆她的留言。她形容部分有回覆機構只是機械式講解如何申請公屋之類問題,未有關注她的情緒,「點解可以咁冷漠?」
指回覆機械未關注情緒
直至分居期間她與丈夫因管教子女問題爭執,要報警調停,當區社署社工才致電了解,「鶾q話度問我一句『有冇牰搨n幫手,有炴N打返蟆捸z,語調很冷酷」,Michelle回想起當時禁不住落淚,「那時情緒很差,對方又是男性,我連要幫手亦講唔出」。
其後,她嘗試與丈夫共同照顧孩子,望減輕照顧負擔,但丈夫與兒子卻發生爭執,由當區社署社工跟進,社工集中處理丈夫與兒子問題,更邀請她於中間作「和事老」,沒照顧她情緒之餘,反為她施加多一重責任。
社會福利署指現時全港各區65間綜合家庭服務中心、2間綜合服務中心以及11隊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均有為離異家庭提供輔導,又指與分散各地區的單親中心相比,各區綜合家庭服務中心能提供更方便及全面服務,如深入輔導和臨H心理服務等。為進一步協助離異父母及其子女重建與維持良好溝通及接觸,社署正籌備推出一項為期兩年的子女探視服務試驗計劃。
社署將推子女探視試驗計劃
公教婚姻輔導會單位協調主任鄭朱雪嫻認為,本港現時缺乏專責離婚輔導服務及教導離異父母共兼親職的計劃(見另稿),個別社工雖對離婚輔導有經驗,但整體社工對離婚個案專業訓練不多,社工亦較不熟悉離婚程序,未能詳盡向求助者解釋,認為隨茩痁部u父母責任」的兒童法案推行,有必要及早增加相關配套及培訓。
明報記者 陳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