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名63歲男子前晚在多倫多市東區橫過馬路時﹐被汽車撞倒嚴重受傷﹐肇事汽車卻不顧而去。 傷者被送院後﹐最後傷重不治。其後1名懷疑是駕車撞倒行人不顧而去的女子﹐被警方拘控危險駕駛致死、發生致命意外後未有留下、及刑事疏忽致命等3項罪名。 事發於前晚約11時半﹐1名63歲男子在丹佛路(Danforth Rd.)夾Gillard Ave.橫過馬路時﹐被一部汽車撞倒。肇事汽車於事發後沒有留在現場。 警方事後發通告﹐追尋一部啡色或灰色的2000年豐田Corolla房車﹐並指該汽車很可能有新近損壞的痕[。 警方指該車司機於救傷車到場前已離開﹐並指該名司機無可能不知道撞倒行人。 至昨晨﹐警方拘控27歲密西沙加市女子Meron Guizzardi﹐控以危險駕駛致死、發生致命意外後未有留下、刑事疏忽致命等罪名。她將於今天於中區法院出庭。 警方現呼籲意外現場的商戶若裝有閉路電視﹐請與警方聯絡﹐他們可致電418-808-1900或滅罪熱線1-800-222-T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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