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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昨日發布消息稱,該院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依法對深圳市益相龍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龍某美、副總經理於某利,以及光明新區紅坳受納場現場監督員、調度員等共11人批准逮捕,並要求公安機關加大偵查力度,盡快抓捕在逃的其他主要犯罪嫌疑人。
據《新華網》報道,深圳光明新區渣土受納場滑坡事故發生後,受影響的企業員工安置工作正在穩步推進之中。據悉,截至12月30日,根據企業受災情況,受滑坡事故影響的90家企業4630名員工已全部安置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