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荃灣大帽山昨晨發生1死2傷交通意外。一名未有戴頭盔外籍男遊客乘坐友人駕駛電單車,沿荃錦公路駛至一個彎位時失控,越線與私家車迎頭相撞,電單車司機及乘客被拋彈墮地重傷昏迷、私家車女司機則受輕傷,電單車男乘客送院不治。警方正調查車禍原因。 電單車男乘客姓Toh,26歲,持馬來西亞護照,頭部重傷昏迷,送院不治;電單車男司機姓孫,34歲,頭部重傷昏迷,情G嚴重。私家車女司機姓霍,21歲,頸部受輕傷,無礙出院。 鐵騎士新牌女司機俱傷 據悉,Toh與孫為朋友關係,日前由馬來西亞來港旅遊;孫為中泰混血兒,是荃灣芙蓉山新村原居民,無業,喜歡電單車及水上活動,有一同居女友;事發前疑兩人與朋友在酒吧聚會至通宵達旦後,清晨再到川龍一間茶樓飲早茶。另涉事私家車姓霍女司機,剛考獲車牌9個月,事發時正駕車載親友往川龍飲茶。 據悉,昨晨8時許,當時Toh與孫飲茶後,Toh未有戴頭盔下,乘坐由孫駕駛電單車沿荃錦公路返回芙蓉山新村。其間駛至近川龍一個彎位時,疑電單車失控越線,與霍女駕駛的私家車迎頭相撞,電單車上兩人被拋彈數米墮地重傷昏迷,無戴頭盔的Toh傷勢尤其嚴重,電單車嚴重損牷F另私家車右車頭嚴重凹陷,霍女頸部受傷,3人由救護車送院,其中Toh傷重不治。新界南總區交通部特別調查隊督察馬偉洪表示,現場並非交通黑點,將循電單車司機駕駛態度、車速及精神狀G等方向調查;呼籲有資料提供人士致電3661 1300聯絡。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根據法例,電單車司機及乘客須戴頭盔,若開車時乘客沒有戴上頭盔,司機及乘客均有刑責,最高罰款5000元及入獄3個月;但若鐵騎士及乘客有宗教信仰戴頭巾,將可得到豁免。以今次案件為例,肇事鐵騎士或會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最高可判入獄10年。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表示,車禍現場「上斜落斜」及彎位多,稍一不慎容易越線發生意外,並提醒司機必須在精神良好下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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