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主頁    要聞     加國新聞     地產新頁     中國     國際     港聞     經濟     體育     影視     副刊    工商專業    股市行情  
即時新聞網 ·  醫事網 ·  車網 ·  樂在明廚 ·  置業頻道 ·  FAN club ·  分類網 ·  特刊專區 ·  香港股市行情
   
 
其他新聞
元朗29.1℃ 125來最暖平安夜
新聞王子鄧景輝墮樓亡 疑有財務問題 同事﹕近日仍有講有笑
「歡樂先生」提攜後輩 繆美詩籲「記得佢龠}心洁v
社工﹕事業有成者更難開口求助
俞琤再別商台 重寫《天各一方》 「夢想藏心底 窮追可成真」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07修訂避宣誓刑責 行使假文件仍犯法

【明報專訊】新界原居民「套丁」作地產發展過去數十年一直存在,鄉議局於2007年成功將「套丁」所涉及與發展商合作的過程「非刑事化」,其背後原因是鄉議局堅持丁權這傳統權益是任何男性原居民的權利,無論有沒有土地與否,因此他們有權去處理其丁權;但政府的立場是,丁權是申請丁屋的要求,原居民要有地建好屋後,才能合法買賣。

根據政府的丁屋政策,新界人若要申請興建丁屋,必須具備兩要求﹕一是申請人必須是新界原居民,即「丁」;二是須擁有實質權益的土地,政府才會批准其興建丁屋,二者缺一不可。按法例,若原居民符合以上條件而獲批建丁屋,在丁屋取得滿意紙及滿5年或補地價後,便可自由買賣,不會觸犯法例。

07年前申建丁屋須宣誓

不少原居民因有丁無地,故會與發展商「合作」,從發展商「購入」土地,向政府申請發展丁屋,當中無可避免會原居民與發展商要有協議,但2007年前申建丁屋時申請必須宣誓,表明沒有任何協議,否則屬刑事罪行;鄉議局遂於2006年成功爭取將宣誓聲稱轉為地契條款,令原居民「套丁」時免去作聲明時可能面對的刑責。

不過,12月初高等法院的「套丁」一案中,被告的原居民所以被判罪成判囚,是「套丁」過程中涉及「虛假文件」的物證,加上有人證而「斷正」,這必然是刑事罪行。其實,地政總署於12月7日的回應已提及,只是將法定聲明的要求轉為契約條款,執行契約條款的措施本身不是刑事檢控,但若有人透過虛假陳述或詐騙行為騙取政府的審批,便涉違法行為,即使涉事人沒有作過法定聲明,有關違法行為經執法部門查明屬實可作刑事檢控。

明報記者

 
 
今日相關新聞
指政府06年派定心丸 致村民信不涉刑事 套丁爭議 鄉局聲言尋求釋法
暫籌200多萬研上訴
同意修改轉讓條文 孫明揚稱無印象
07修訂避宣誓刑責 行使假文件仍犯法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誠聘 , 待聘 ,
房屋出租  ,  招生  , 
服務  ,  買賣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