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紙品公司東主在妻子去世1年後續弦,聲稱與子女達成協議,把其持有股份轉讓子女,他們則答應每月向他發放6萬元薪金及為他贖回物業,惟子女最終反口。 東主早前入稟高院向子女和舅仔興訟,法官昨頒下判辭裁定東主敗訴。 原訴為順益紙業有限公司的創辦人之一許友瓶(76歲)。被告則為其已故妻子的胞弟兼馬主施龍友、許的3名子女許麗雅、許麗麗和許文隆,以及順益紙品包裝有限公司。 遭前舅仔反申索 須付300萬元 法官在判辭中指出,本案涉及的物業在沒有爭議下已被贖回及由原訴售出。法官相信原訴轉讓資產是為了讓子女繼承家業,故裁定原訴敗訴。另外,施向原訴反申索,向原訴追討其已故妻子拖欠施的300萬元,獲法官判勝訴,下令身為妻子遺產管理人的原訴向施支付欠款。 【案件編號:HCA 19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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