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已停職的保良局旗下一間特殊學校女教師,被指用消毒火酒噴灑7名智障學童臉部,她早前否認15項襲擊兒童罪受審,經審訊後被裁定11項控罪成立。裁判官裁決時稱,8名控方證人誠實可靠,各人證供琣X,相反被告證供不可信,解釋牽強,呈堂片段亦顯示她曾故意噴向學童臉部,目的是懲罰他們。 涉案學校校長昨亦有到庭聽判刑,散庭時未有回應問題。保良局回應稱,校方一直關注案件,對有學生受傷害表示難過,該校將在法團校董會會議上通過即時解僱被告梁佩琪(48歲)。校方已加強巡視及督導,並於課室安裝閉路電視,絕不容讓同類事件再次發生。社署回應指會突擊巡查院舍。教育局則稱,前年至今共收到8宗特殊學生受到不當對待的投訴,如發現違規,會向學校發出勸喻或警告,或轉交其他政府部門跟進。 官斥「消毒空氣」說法只為掩飾 裁判官劉綺雲昨裁決時說,被告自辯時稱不清楚消毒火酒接觸到眼睛時會引起不適,但又稱因為擔心火酒會「彈到眼」而不會將火酒噴向自己,斥被告明顯並非實話實說。 劉官又說,呈堂片段顯示其中一名學童被噴臉部兩次,被告望向學童才噴灑火酒,顯示被告知道會噴到臉部,被告雖然曾講出「等我消毒下空氣當中鴾穭壎」,但說話只是掩飾其行為,學童因為被噴到,會迴避被告的手,又會嚇至發呆,其目的是懲罰學生,令學生驚嚇,並造成心理焦慮。另外,其餘4項控罪因未能從片中確定被告是否故意噴向學童的臉,故不成立。 劉官拒絕辯方保釋申請,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8日判刑,待索取被告背景及心理報告,被告須還押監房看管。 【案件編號:TMCC6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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