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東莞寮步鎮政府日前連續在報上刊聲明,指摘東莞法院「罔顧事實」、「一意孤行」,拍賣鎮屬企業的土地。聲明中還疑似威脅買地者將遇到「維權」、「不能過戶」等各種麻煩。 新華網報道,聲明刊出後,有網友質疑,寮步鎮政府究竟是法盲還是悍然充當保護傘?中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征夫認為,這是一宗典型的行政干預司法權、對抗司法權的惡性事件。 報道指,廣東省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12日刊登拍賣公告,擬於30日拍賣寮步鎮政府直屬企業寮步工業發展總公司位於寮步鎮塘邊管理區的一宗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寮步鎮政府於14日、15日連續兩天在東莞日報刊登聲明說,涉案地塊欠各項費用4000多萬元(人民幣),買受人必須交納上述費用。還必須支付公糧補金、工人管理費等費用,否則地塊所屬塘邊村村民「可能維權」。聲明又說,法拍地上建物另由景泰公司重建,存在權屬不清問題,景泰公司已提出異議並起訴。且這棟建築物屬於違章建築,存在被拆除的風險。 遭到質疑後,寮步鎮政府17日說,法院拍賣公告未詳細說明拍賣標的物現狀,不說清楚就拍賣可能引發新的糾紛,因此「補充說明」。鑑於聲明中有「失當言辭」,已主動向法院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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