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國強:附件三非唯一研究方向 明年初再與內地商討 時機成熟諮詢市民
【明報專訊】高鐵如何實施一地兩檢仍無定案。律政司長袁國強昨在立法會再解畫,強調將內地相關出入境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以落實一地兩檢的做法,只是其中一個研究方向。他昨進一步透露,透過「本地立法」方式處理一地兩檢的法律權力來源,同是政府研究方向之一;又說政府與內地商討至時機成熟後,會諮詢市民意見。
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昨舉行特別會議,討論高鐵項目事宜,小組最後以7票贊成,2票反對,通過政府就高鐵項目申請追加撥款一事,交予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
強調不以經濟犧牲一國兩制
律政司長袁國強昨在會議重申,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一直認同高鐵一地兩檢的安排必須完全符合《基本法》及一國兩制的大原則,稱《基本法》所建立的制度保障與法治等重要基石,不可因一地兩檢而受到絲毫損壞,政府不會因為經濟效益而犧牲一國兩制。
他強調,上周提及政府可因應《基本法》第18條規定,將相關內地出入境、海關及檢疫法律納入附件三,以落實一地兩檢的做法,「只是其中一個研究方向,而非唯一的方向」,又指現時政府與中央仍在商討一地兩檢,至今未有定論。他又指出,《基本法》第18條規定,只有國防、外交以及不屬於香港自治範圍內的全國法律,才可透過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實施,而現時政府研究方向之一,是內地與出入境相關的法律,是否「不屬於香港自治範圍內的全國性法律」。
現時若要修改《基本法》附件三,有兩個方法,包括由中央宣布相關條例「直接適用」於本港,或在附件三引入相關內地法例後,特區政府再透過「本地立法」作配合。袁國強承認,「一地兩檢往後實行的辦法,當中是否需要有本地立法的元素,確實是我們現時的研究範圍,因為其中一項要處理的是一地兩檢的法律權力來源」。
「望執法權只限邊境事務」
新民黨田北辰質疑,負責執行一地兩檢的內地人員在港是否有拘捕權。袁國強回應稱,「我們希望鶩蚥v力,只係為鰶i行出入境、海關、檢疫呢欓袺鬗u作為目的」。他說,政府明年初將再次與內地部委開會,商討一地兩檢,當時機成熟,政府會向市民解釋構思及聽取意見,而一地兩檢的時間表內,「包括鬫野i能需要做本地立法」。
梁家傑批做法賣港 袁:太過武斷
多名泛民議員批評政府引入一地兩檢是破壞一國兩制。公民黨郭家麒擔心,政府會乘機引入內地《國安法》;另一公民黨議員梁家傑形容,「說一地兩檢無違反基本法,等於指人大『8•31』框架是普選一樣,都是埋沒良心,出賣香港」。袁國強回應稱,相關中央官員早前表明《國安法》不適用於香港,又指現時哪些法律可被納入附件三仍是未知之數,現在斷言此舉違反《基本法》是太過武斷,重申實施一地兩檢是為了高鐵能夠發揮最佳經濟效益,「無聽過一地兩檢係政治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