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 陝西省眉縣一名少女麗麗日前在當地一個水電站中溺斃,惟發現屍體的員工竟無第一時間報警,反而循線索尋得家屬索取6000元(人民幣•下同)打撈費。麗麗家屬投訴指員工此舉耽誤了警方的最佳破案時間。目前警方正針對案件作進一步調查。 據了解,麗麗本周日早上出門,當時曾對母親表示要去見一位與她關系較好的同學,要「說點心事」。惟至中午該同學接到麗麗電話稱「家埵釣ヾv而不能赴約,其後電話更已關機。 及至周三中午,魏家堡水電站一名員工來到麗麗就讀的學校,稱在水電站的閘門處發現一具屍體,內埵鳥ヴ晡熄漸d,希望家長去認領。麗麗家人確認就是麗麗。惟正準備撈屍時,一名水電站員工上前制止並稱須給6000元的打撈費。經協商後,家屬最終支付1500元的打撈費。 麗麗家屬其後了解得知,該員工早在麗麗失蹤當日就發現屍體,一直將其綁在岸邊而沒有向警方報案,反而忙於尋找家屬索要打撈費。有家屬直斥,此種行為就是挾屍要價。 昨日事後涉事員工解釋稱,在6日晚於渠面上撈草時發現屍體,並從衣物中獲得部分身分資料。惟由於屍體會影響水流,就用繩子把其中一隻腳綁在欄桿上等待家屬認領。該員工又指,在水電站工作了近8年,經常會發現屍體,一般遇難者的家屬都會支付打撈費,費用由雙方協商,一般都1500元左右。若一個星期後沒有人來認領就解開繩子,讓屍體順水漂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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