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問題未解,律政司長袁國強日前表示政府正研究將相關內地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引起爭議。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表示,若公眾未知兩地協議內容就擔心協議違反香港法律和一國兩制,就任何事都做不成,稱高鐵不宜欠缺「一地兩檢」。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則表示,若港府不小心處理「一地兩檢」,會打開中國法律在港實施的缺口,港府不應為一條鐵路、一時便利放棄原有制度。
根據《基本法》第18條,全國法律除列於附件三者外,不會在香港實施,而「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
對於外界憂慮內地相關法律被納入基本法附件三,讓內地公安來執法,梁愛詩昨接受《有線新聞》訪問時說,「你驚隻怪獸都要知佢會飛定點」。她認為政府會考慮若遇上司法覆核時,理據能否站穩,故相信政府不會做違法政策。她與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其後出席活動時,未有再回應「一地兩檢」議題。
湯家驊:未必破壞一國兩制
前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昨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內地的出入境條例不屬於香港的自治範圍,如港府按照基本法第18條,立法規管內地出入境執法人員在高鐵香港段總站執行內地出入境條例,未必違反基本法或破壞一國兩制。他認為,若相關內地法律納入附件三以後,可容許內地出入境人員在港執行職務,但他們只可執行過關工作,不包括刑事檢控。
陳文敏昨出席人權新聞獎活動後表示,基本法附件三應只限與國防、外交及中港關係有關的條文,質疑若只涉及一條鐵路,「似乎不是中港關係問題」。他表示「一地兩檢」牽涉複雜的司法管轄權問題,「本來應該未起(高鐵)前想」,現在必須努力尋找解決方法,而有關內地法律是否符合要求,和基於什麼原則被納入附件三等問題,亦須小心處理。
張達明:可通知港方阻內地欲禁乘客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則在另一電台節目表示,政府若為了成本效益,將「一地兩檢」詮釋為非香港自治事務,透過納入附件三容許內地法律在港執行,先例一開,將根本地違反一國兩制的設計。他認為中央可放權交由香港人員代為執法,如內地欲禁止個別乘客經高鐵進入內地,可通知香港執法人員阻止他們過關。
田北辰:若內地沒逮捕權「有得傾」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田北辰則說,一地兩檢必須「雙軌立法」,即內地及香港同時立法,限制邊防、海關、檢疫措施,若內地考慮對此設限,甚至不引入逮捕權,「我又覺得有得傾,可以對得住香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