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教育局在2005學年推出「整合代課教師津貼」政策,一年津貼額以學校編制內教師數目乘2.5日計算,供資助學校聘請代課教師,教界一直反映津貼不夠用。 教協訪問1500名教師及140名校長的調查指出,逾五成校長在津貼不夠用來聘請代課教師時,會安排其他教職員為請病假教師代課, 78%教師稱因校方要求他們於放病假後補回獲代課的節數(還堂),故不敢請病假。 教協促恢復代課實報實銷 教協指有女教師懷孕初期因得不到足夠休息而小產,部分女教師反映因小產而請假十數天,復工後仍要不停代課。另有教師因肺炎發高燒,出院後仍不適,需服食抗生素兩周,但仍繼續上課,後因擔心「改錯簿」請5天病假,僅兩天有代課教師,擔心影響教學進度。有教師則因骨折請了3周病假,其後學校表示代課津貼已用畢,勸籲同事「小心身體」。 現行政策下,教師要連續請假逾30天或以上,學校才可向教育局實報實銷申請代課教師薪金,否則只可靠「整合代課教師津貼」請代課教師,有別以往教師請假3天即可實報實銷。教協表示,2009年審計報告則指公務員每年病假平均日數為5.52日,當局的「整合代課教師津貼」以教師每年僅得2.5日病假作計算單位,是嚴重剝削教師,要求恢復實報實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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