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紡紗大王」之稱的已故南豐集團創辦人陳廷驊於2012年去世,其遺產執行人日前入稟高等法院,就如何執行陳的2001年遺囑尋求法庭指示,其中包括如何處理與遺產相關的5間公司欠債,以及有關公司的股份分配問題。 遺產執行人亦要求法庭裁定,能否答應陳廷驊長女陳慧芳及其兩子早前的要求,向他們發放一半應得遺產。 長女要求發放一半應得遺產 3名原訴人李王佩玲、周淑嫻和黃維弼均為陳廷驊的遺產執行人,眾被告分別為陳廷驊基金會、陳廷驊長女陳慧芳、陳廷驊二女陳慧慧、陳慧芳的兩名兒子陳世民和陳世安,以及陳慧慧的3名子女張世成、張添珞和張添琳。 根據入稟狀,陳廷驊於2001年8月30日訂立最後一份遺囑,原訴一方要求高院就遺囑的相關法律問題作出指示。入稟狀亦透露,陳慧芳早前曾要求遺產執行人根據《受託人條例》第34條,向她和兩名兒子發放他們應得遺產的一半,原訴一方遂為此尋求法庭指示。 【入稟編號:HCMP32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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