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港八大院校均設有民主牆,並明文禁止發表意見時使用粗言穢語或淫褻字眼,負責管理民主牆的浸會大學學生會早前決定刪去「稿件不得帶有粗言穢語、淫褻成分」的規則,但保留「稿件不得作人身攻擊及帶有誹謗成分」,事緣數月前有人在民主牆張貼含粗口的稿件,以自嘲方式表達意見,學生會幹事會審視後認為沒必要移除,並更改規則令更多學生可暢所欲言。 校方籲尊重他人遵守法律 浸大校方回應指出,不容許民主牆的貼文可包含粗言穢語或淫褻成分,此舉不但有違浸大的道德價值觀,也會冒犯其他師生,甚至出現法律問題,而大學作為場地提供者,有責任維護大學的既定守則。學生事務處已向學生會表達大學的立場。校方又表示,絕對尊重學生的言論自由和在校園發表意見的權利,惟發表言論時應尊重他人和遵守法律。 浸大教職員工會理事陳士齊則認為,學生會此舉合理,因學生留言要寫上姓名及學生編號,為其言論負責任,而公眾對大學生的期望,不可凌駕言論自由,「一個學生要出醜就由得他自己出醜,他觸犯《性別歧視條例》,便由得他被平機會控告,但他可能找到合理理由用粗口表達意見」,他舉例,有人會用近似粗口的句式達嘲弄效果。但他指人身攻擊及誹謗言論涉民事訴訟,提供平台發布有關言論的學生會會被牽連,故需要禁止。 留言者「文責自負」 浸大學生會會長陳思豪表示,數月前發現民主牆上貼有以「耶×做乜×」(編按︰原文意思指「基督徒做什麼?」)為題的文章,透過自嘲方式宣傳宗教,內容有涉及性的字句,但學生會經商討後,認為文章之目的主要為宣揚愛與和平,並無不妥,反而能引起學生關注。再者,民主牆要求學生恪守「文責自負」原則,學生須為其言論負責任,沒必要硬性規定學生用字。陳強調,不鼓勵同學針對某人或某一群人使用粗口,而是希望放寬規則後,在針對現象或事件發表意見時,用字可更貼切及不受限制。 校內同學反應不一,普遍認為刪除禁粗口等規定可接受但不是必須。梁同學指出,「說粗口是不尊重人,對語氣幫助(加強)又有多大?」使用粗口是非理性行為,對討論事情沒有幫助。就讀體育系四年級的馬同學稱,若稿件有寫上發表人姓名及學號,代表個人意見,「不損害學校形象便沒問題」,他又指雖然平時會留意牆上的意見,但「粗口奪目一點,有粗口會特別留意」。就讀中醫一年級的一名女生則相信,「大學生應該知道底線,不會使用太粗鄙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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