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渣污染農地 環團批環署品管失靈

[2015.12.06] 發表
台中清水海濱裡的農地灌溉水路遭到不法回填底渣阻斷。(看守台灣協會提供)

【明報專訊】據《中國時報》報道,今天是國際土壤日,環保團體指出,全台有24座焚化廠,每年燃燒的生活垃圾與一般事業廢棄物多達600多萬噸,平均產生近100萬噸底渣,但日前台中清水遭傾倒焚化爐底渣及事業廢棄物,造成空氣及水污染,引發居民反彈,環保團體質疑,環保署三級品管破功,導致底渣流向難以掌控,遭隨意傾倒。

看守台灣協會祕書長謝和霖表示,根據環保團體調查,底渣再利用有很多問題,台灣一年產生100萬噸底渣,但全台只有7家再利用處理機構,但很多機構工廠囤放底渣空間根本不夠,一旦底渣飽和,但卻無處可去,沒有工程單位願意使用,過去就曾發生業者狗急跳牆,偷偷摸摸隨便找一塊便宜的農地傾倒掩埋,導致土壤污染。

謝和霖指出,根據行情,底渣1公噸處理費約1000元,業者只要處理10萬噸,就有1億元收入,但如果底渣沒辦法賣出去,就無法領取費用,台中清水前陣子發生業者以租便宜農地蓋停車場的名目,偷偷掩埋底渣,被檢舉後只遭輕罰6萬元。

環保署廢管處長吳盛忠回應,業者若合法處理底渣,只要符合規範,底渣是可替代天然砂石,用來蓋停車場,台中清水個案因為旁邊鄰近農田及公有地,附近還有大批住戶,因對施工中產生的廢氣臭味不滿,向地方環保局檢舉,因產生空氣污染,台中市政府依《空污法》開罰,並發現現場工地還有營建廢棄物,也依《廢清法》開罰。

吳盛忠表示,業者除了必須上網申報,也要提出再利用報告,地方環保局到場實地稽查,查核通過後業者才能請款,官方絕對不會縱容業者,他強調環保署三級品管沒有破功,前幾年也修法「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2次加嚴底渣產品品質標準,水源區、自然保護區及野保區,不得使用底渣,且施工前、中、後必須照片錄影及最終簽收,以確認底渣產品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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