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據中時報道,航空警察局昨日在桃園機場一連查獲兩起旅客夾帶鉅額新台幣闖關案件,陳姓婦上午違規攜帶1660萬元出境,創下歷年夾帶新台幣出境案的最高紀錄。
在桃園機場,傍晚又發生吳姓婦人一家3口,用6件託運行李夾藏1190萬元新台幣千元紙鈔企圖闖關;兩起案件總額新台幣2850萬元;航警不排除有集團幕後操控旅客夾帶現金出境,企圖進行國外地下匯兌。
婦夾帶1660萬破紀錄
航警局安全檢查大隊第一隊2日在執行旅客託運行李檢查時,上午8時許,本國籍陳姓女子準備搭機前往印尼,她在託運行李內,夾帶1660萬元新台幣企圖矇混出境;傍晚又查獲準備搭機前往香港的林、吳姓婆媳兩人,以幼兒為掩護,用6件託運行李夾藏1190萬元新台幣千元紙鈔案。
出國上限帶10萬台幣
航警稱,兩件夾帶鉅額新台幣案件,都是安檢大隊人員以X光進行託運行李安全檢查時,發現顯像可疑,拉下行李詳查後,才發現衣物內有夾藏鉅額新台幣,但陳姓女子和林、吳婆媳穿著,不像有錢人,警方研判可能是洗錢集團的車手。
夾帶1660萬元新台幣的陳女自稱這些錢是要帶去印尼買房用,而夾藏1190萬元新台幣的林姓及吳姓婆媳,則推稱要去香港購買珠寶,航警兩案都移給海關,以退運方式處理。
依現行規定,民眾出國限制攜帶新台幣10萬元,警方表示,由於現行法令對超帶新台幣沒有沒入等罰則,海關登記後只能退運發還,造成不少人始終抱持著「闖闖看」的僥倖心態,也讓洗錢集團有機可乘。
究竟旅客攜帶超額新台幣出境的動機何在?警方研判,大抵與洗錢、套匯、賭博或毒品犯案需求脫不了關係。
航警建議修法杜絕
航警指出,各國錢幣現鈔出入境皆有罰則,僅有我國法令較為寬鬆,建議應立即修法防杜,同時建議修改有關超額新台幣發還的程序規範,如暫扣三個月以利查明動機,持有人有義務說明或證明金錢來源。
根據統計,桃園機場去年查獲超額新台幣闖關案件共29案,金額達1億3400多萬元,其中金額1千萬元以上者達6案;今年上半年,桃園機場也查獲超額新台幣闖關案件19案,金額也超過4千600多萬元,其中金額600萬元以上者有5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