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惠康超級市場因售賣過期、發霉、沒有適當加上標籤的食品,被食環署票控,母公司牛奶公司昨承認6項控罪。辯方求情稱,公司在港擁有逾1000間超市,偶有人為錯失,若客人發現有過期食品向收銀員投訴,可獲得米一包或餅乾一袋。裁判官斥此行為是將責任推到客人身上,反問是否應將「送米送餅」的資源放到改善管理上,判處罰款4.6萬元。 惠康認6罪罰款4.6萬 控方指牛奶公司分別有24次售賣過期食品、19次售賣發霉食品及17次食品沒有適當標籤的紀錄。辯方求情稱,牛奶公司開業多年且規模大,並呈上內部守則,指公司指定安排員工每天5次檢查食品期限。裁判官聞言稱,既然有指引,「點解仍然出現呢個情G?」又指收銀員應作好最後把關,檢查貨物才出售。辯方同意收銀員負責把關,強調若客人發現有過期食品向收銀員投訴,可獲得米一包或餅乾一袋。 7食物過期 粟米發霉 特委裁判官余振邦判刑時斥責「公司大唔等於可以犯錯」,不可作為減刑因素,又指公司呼籲客人主動投訴便作獎勵的做法,是將責任推到客人身上,反問是否應將「送米送餅」的資源放到改善管理上。裁判官下令公司6張傳票共罰款4.6萬元,以及支付共4590元化驗費,限14天內繳交,強調若下次再犯,罰款將會加倍。 惠康昨承認其下3間位於牛頭角得寶花園、油麻地窩打老道地庫,及清水灣道匯八坊商場地庫的分店,向顧客售賣過期的午餐肉、雞尾腸、牛奶等7項食物,又售賣發霉的蘆柑及粟米,以及沒有清楚標示食用日期的火腿片,違反《公眾市政及衛生條例》。 【案件編號:KTS14546、15370、16086、16301、17060、17061/1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