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鋁窗工人今年2月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參與反水貨客行動,其間聲稱因喝了半打啤酒及「有齵苤v,從後拉扯女總督察的頭髮。他承認襲警及普通襲擊罪,被判囚兩個月。他不服刑期昨向高院提出上訴,法官改判囚6周,原獲准保釋的他須即時服刑。 法官押後解釋判決理由。控方指案發於2月15日約下午3時,大批反水貨客示威者在新城市廣場示威,其間女總督察蔣瑞菁看見示威者包圍一名拉茼瑽糲蛌漱漲a遊客,遂指示警長帶遊客離開現場。被告黃智佳(35歲)其後走向該遊客,以粗言指罵他是水貨客,要求他返回內地,又踢他的行李篋及用手推他。蔣上前阻止,被告問她「你係唔係madam(女警)?」蔣隨即展示委任證。被告突然從後拉扯蔣的頭髮,令她失去平衡。 【案件編號:HCMA3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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