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索償港鐵 拒66.9億上限 田北辰憂「賠兩次」損票價優惠
【明報專訊】高鐵香港段工程費最終修訂為844.2億元,超支194.2億元,港鐵日前宣布將向政府派發特別股息,以彌補高鐵超支金額,但政府表明仍會向港鐵追討工程延誤的法律責任。港鐵候任主席馬時亨昨表示,賠償上限訂於項目管理費收入水平,即66.9億元;但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表明不同意就索償金額封頂,政府將於高鐵工程完成後啟動仲裁程序,意味港鐵除負上工程費封頂責任,亦要面對無上限的索償。有立法會議員憂慮,索償加上特別股息,港鐵變相要「賠償兩次」,勢必影響未來票價優惠及營運能力。
梁振英:新協議更保障納稅人
特首梁振英昨出席行政會議前,無回應港鐵做法是否運用財技。他說,5年前政府與港鐵簽訂高鐵委託協議時,並無就高鐵造價訂立封頂安排,但新協議下,雙方同意將造價封頂於844.2億元,並確立新完工日期,認為新協議更能保障納稅人權益,值得市民支持。
政府及港鐵日前就高鐵香港段工程簽訂補充協議,港鐵同意將高鐵造價於844.2億元封頂,一旦再超支則由港鐵承擔,2018年第3季完工。根據該協議,政府作為委託人需向港鐵支付63.4億元的項目管理費,較原先45.9億元增加17.5億元,連同港鐵在第一份及第二份協議中收取的若干費用,即使未來政府向港鐵追討法律責任,索償金額上限訂為66.9億元。
張炳良稱完工後啟動仲裁程序
不過,張炳良昨出席電台節目後稱,在補充協議中列明了政府可啟動仲裁程序,從政府角度看有追討責任的必要,政府已聘請御用大律師處理,強調索償額不會以66.9億元作為上限。
港鐵:倘超管理費 須再開股東會
候任港鐵主席馬時亨則重申,一旦法庭判港鐵有失誤,而賠償額高於管理費,港鐵會再向小股東申請批准支付賠償。翻查港鐵的協議文件,屆時港鐵須召開另一次股東大會,又承諾未得獨立股東批准前,港鐵不會向政府支付超出責任的金額。
馬時亨昨又解釋,港鐵派發特別股息(共257.6億元)的做法並非財技,而是務實方案,可提供誘因換取小股東支持,派息後港鐵的負債率仍屬於低水平,強調不會影響公司評級。他承認,派發股息的做法是由港鐵建議,不涉政治考慮,而派息額(其中給予政府195.1億)與超支額相若,也並非刻意安排。
雷賢達:舉債派息屬折衷方案
有「基金教父」之稱、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副董事長雷賢達認為,港鐵為彌補高鐵超支金額,透過向外舉債派發特別股息,做法有問題,因這批特別股息並不是從港鐵日常營運的盈利所得,長遠有可能影響港鐵提供票價優惠以至更新資產的能力,但他認為此舉是為了高鐵工程不要「爛尾」所作的折衷方案。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田北辰亦稱,反對港鐵派發特別股息「填恣v的做法,加上政府表明未來提出仲裁,追究港鐵在高鐵工程延誤的法律責任,即港鐵要在承擔257.6億元債務以外再幫_賠償風險,變相賠償兩次,「港鐵完全無想過一旦仲裁成立要向政府賠償的可能性,我係小股東就不批准港鐵派發特別股息」,長遠更可能影響港鐵現金流,最終影響每年提供票價優惠、改善列車設施等恆常投資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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