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禁物品可轉託運或郵寄
加拿大航空運輸安全局(CATSA)指出,乘客隨身行李被發現禁帶物品,乘客可有3種處理方法,分別是將隨身行李改以寄運、在機場郵寄櫃台郵寄,或是致贈給送機友人。如果不願意接受上述方式,CATSA將沒收物品並丟棄。
CATSA發言人拉羅克說表示,一般乘客均已經辦好寄運行李手續才抵達安全檢查區的入口,因此,一旦發現有禁帶物品需要放回已寄運的行李,已經來不及,有的只好將隨身行李交由航空公司寄運,不同航空公司有不同收費。
以加航飛上海為例,超過數量的寄運行李,每件為100元加稅。
拉羅克提醒,100毫升以上液體禁帶上飛機的規定,其實對於帶有兩歲以下兒童,或是病人是有例外的,根據規定,若帶兩歲以下兒童,可以準備超出數量的果汁、或是嬰兒配方牛奶等,而病人則是可以攜帶所需要的藥水,超過數量亦可。但這些例外情況的人士,請在通關時主動告知檢查人員。
至於改以郵寄運送物品的人士,則需要填寫一張表格,並到機場郵寄物品的櫃台處理。
昨日抵達溫哥華機場的多名中國乘客表示,知道溫哥華機場不准攜帶超過100毫升的物品上飛機,但對於連髮膠或是噴霧均不能帶,他們表示則未聽說,但會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