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警署警槍走火 Glock-17 5年5出事
【明報專訊】機場警署昨日有男警上班取槍時,警槍疑意外走火,在槍房射出1發子彈,事件中沒人受傷。涉事的槍種Glock-17過去5年已五度走火,有槍械專家表示,涉事型號因為「相對安全」而在外國廣泛使用,除非使用者將手指放近扳機做出準備開槍姿態,否則一般不會發射,懷疑事件可能涉及槍支機件老化。
事件中走火的為「Glock-17」半自動曲尺手槍,本港警隊中,水警、機場特警、飛虎隊及俗稱「G4」的要員保護組均會使用;惟連同今次意外,2010年起機場警區及水警共發生5次Glock-17走火意外,其中曾有警員在抹槍及換槍袋時走火,幸全部無人受傷。
警:如有人違規必嚴肅處理
警方表示,昨早近8時半,一名隸屬機場警區的男警員,在機場警署槍房的退彈入彈區提取一支Glock-17,手槍上膛時突然走火,案件列作警員意外走火,交由機場警區刑事部調查,但警方未有回覆事件與機件狀態是否有關。警方稱,警隊規定槍械上彈退彈時必須有督導人員監督,如證實有人員違規,定必嚴肅處理。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槍械專家表示,Glock-17手槍「相對安全」,雖然沒外部保險開關,但除非使用者將手指放入槍的扳機位置並扣下扳機,否則手槍即使意外墜地亦不會發射,加上開槍時毋須另行拉動保險開關,有危險時開槍可更快,故外國軍警及民眾都廣泛使用Glock手槍。
專家:不排除機件老化致走火
專家說,估計事件較有可能涉及機件老化,激發開槍的組件沒停在安全位置,手槍上膛時意外地觸動組件而走火,人為疏忽拉住扳機走火則較少見。他又說,警員上班取槍後,要在警署槍房的退彈入彈區為空槍上子彈及彈夾,該區域以特別材料鋪設地板及牆壁,即使手槍意外射出子彈,子彈會射入地板及牆壁中,不會反彈,以免危及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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