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毅﹕聆訊會平衡保密知情權

[2015.11.01] 發表

【明報專訊】港大校委會會議錄音外泄後,主席梁智鴻向法庭取得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再披露會議內容,做法引來損害公眾知情權的批評。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認為,梁的做法可以理解,相信法院會在正式聆訊時,就保密義務及知情權之間的利益平衡公正裁決,而目前禁制令只屬暫時性,不會對新聞自由有影響。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亦認為,禁制令並非限制新聞自由。

理解梁智鴻做法 指禁令屬暫時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表示,申請禁制令分為兩個階段,初步階段是港大可單方面向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受影響一方未有機會向法庭陳述理由;但法院隨後會盡快安排正式聆訊,另一方可提出反對理據。對於有關注禁制令影響公眾知情權,陳弘毅認為,臨時禁制令顧名思義只是暫時安排,相信不會對「新聞自由有影響」。

他又稱,普通法中有機制平衡保密義務及資訊自由,相信法院在正式聆訊時,會就複雜的利益平衡公正裁決,這亦是香港市民樂於見到,並指理解梁智鴻事前沒諮詢校委意見便申請禁制令的決定。陳稱,今次事件若不立即申請禁制令,可能會令錄音繼續流出。

曾鈺成:新聞自由非公開保密資料

本身為港大校友的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錄音外泄風波令人遺憾,批評是破壞校委會運作程序,令港大受到很大傷害,應討論如何補救,並指尊重新聞自由同時,亦應尊重社會運作規矩,認為新聞自由不包括將本來應保密的資料、文件任意公開,「相信所有新聞界朋友都明白呢一點」。

浸大傳理學院助理教授杜耀明批評,曾鈺成言論忽視了事件重點,就是現時所披露的會議內容都是與公眾利益有關。他又指出,歷史上很多重大新聞都是因打破保密制而被揭發,強調新聞自由不是絕對,但保密制也非絕對。

唐英年斥偷錄卑劣過盜竊

指當年爆料為公眾利益

全國政協常委唐英年昨日批評「偷錄」行為卑鄙,形容「卑劣過盜竊行為」。但被問及他3年前競選特首時,同樣試過披露高層會議內容,唐英年認為「偷錄」與「披露」屬兩件事,稱當時評估過公眾利益凌駕於保密制,自己亦會為言論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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