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承諾守密 馮敬恩遭趕離場
【明報專訊】港大校委會本科生代表馮敬恩昨開會中途被要求離場。主席梁智鴻指馮兩次違反保密原則,但馮拒絕承諾遵守保密守則,故禁止馮參與討論保密會議項目。馮敬恩則稱,校委會在他未諮詢法律意見及作出回應前便「作出處分」,對此感不滿及憂慮。
馮﹕未回應泄密已被「處分」
會議由昨午5時起閉門開會至晚上9時半,馮敬恩則於近8時先行離場。梁智鴻會後稱,馮於7月28日學生衝入校委會前將會內消息告訴外人,8月開會時已叫他交代,至今已兩個月;另一次則是上月校委會後,兩次馮均明顯有違保密協議。梁指昨晚再談及此事時,校委同意馮應有更多時間諮詢法律意見,但有委員認為難與馮敬恩作自由討論,故在討論保密要求較高的保留事項(reserved items)時,不讓其參與。梁指馮仍是委員,希望他下次可交代違反協議一事。
馮敬恩其後召開記招,指根據港大章程,校委會無權在裁決前處分他,馮又指校委會主席可制定議程及決定哪些屬保留事項,故擔心日後再有學生及教職員代表被排拒討論。
據了解,會上曾兩次投暗票,第一次是投票通過馮敬恩應避席自己泄密事件的討論,其後外科學系主任盧寵茂曾問馮可否承諾保密,馮拒絕,最終投暗票禁止馮參與討論保留事項。本報曾致電盧寵茂查詢,截稿前未能聯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