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下屬單位涉新聞敲詐
【明報專訊】中央巡視組經對官媒《人民日報》社兩個月的專項巡視,昨日向該社反饋巡視情况,指公款旅遊、超標準配備使用公車、違規多佔住宅等問題仍然存在,有的下屬單位存在有償新聞、有償不聞和新聞敲詐現象等,並提出改善意見。
央廣網消息,中央第四巡視組組長馬瑞民向《人民日報》社長楊振武稱,在6月30日至8月31日對該社的專項巡視中,發現存在着「管黨治黨不夠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對一些違規違紀問題查糾不力,處理偏寬偏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公款旅遊、超標準配備使用公車、違規多佔住房等問題仍然存在;選人用人工作不夠規範,有的幹部「帶病上崗」,超職數配備幹部情况比較突出;對下屬單位監管缺失,一些社屬媒體「打擦邊球」、「踩紅線」、違反宣傳紀律的行為時有發生,有的國內分社利用黨報資源搞合作開發牟利,有的下屬單位存在有償新聞、有償不聞和新聞敲詐等現象;資產管理存在漏洞,工程建設違規問題較多。」
馬瑞民代表中巡組提出5點建議,包括落實政治家辦報的要求,增強黨中央機關報的政治意識和責任意識,牢牢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又稱應聚焦做實主業,強化網路媒體導向管理,社屬媒體的政治標準和工作要求須嚴格,在推進媒體融合發展過程中發揮好黨的喉舌作用。
馬瑞民又稱,須加強內部監督管理,改善社屬媒體及企業管理體制機制,加強對監管重大專案和資金,整頓利用黨報刊資源開發的專案,嚴厲打擊有償新聞、有償不聞、新聞敲詐等行為,堅決糾正利用新聞權非法牟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