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逆線行車撞死父女 青年囚5年遺孀怨刑罰輕

[2015.10.07] 發表
死者妻子妻子Antonette昨日在庭外指判刑過輕。
普羅薩。

【明報專訊】旺市上月28日發生的祖孫4人慘死醉駕車禍事故而引起群情激奮的時候,一名因醉駕在2012年造成2死1重傷車禍的青年,昨日被安省高等法院判處5年監禁。受害人的遺孀表示,「刑罰應該更嚴厲」,亦有受害人親人指不再相信公義了。

這名被判刑的男子名叫普羅薩(Sabastian Prosa),來自皮爾區的卡利登市(Caledon)。2012年8月5日凌晨2時50分左右,時年19歲的普羅薩酒後駕駛一輛GMC Envoy四驅車,神志不清地逆行駛入QEW東行線轉入427公路北行線的彎道﹐迎頭撞到一輛正常行駛的Dodge Caravan迷你客貨車。

普羅薩本人受重傷,而迷你客貨車上的49歲父親Jayantha Wijeratne,和他16歲的女兒Eleesha當場死亡,妻子Antonette也受了重傷。這一家3口剛剛才從美國佛羅里達州度假歸來,正開開心心地返回位於賓頓市的家中。

事後警方驗出當時普羅薩體內的酒精含量是合法標準的2倍。

今年1月普羅薩開始接受審訊,他從一開始就拒絕認罪。辯解稱自己已無法記清當日的事發經過,但他相信事發前在夜店消遣時,有人偷偷在他的飲品中落藥。而法官Glenn Hainey認為,被告的供詞並不可信,而且是選擇性失憶,目的只是為自己砌詞狡辯。

到了6月,法庭宣判他12項罪名成立,這些罪名包括醉駕導致死亡等。法官在量刑後,於昨日判處普羅薩5年監禁,並且8年不許駕車。

對於這樣的判罰,一直參與此案審理的受害人遺孀Antonette昨日在法庭外表示,她原本以為法官會判得更重一些。「被告自私和愚蠢的醉駕行為,摧毀了我的家庭。」她說自己和家人3年前意外發生一天便如被判了死刑一樣。

她同時也呼籲政府加重對醉駕司機的刑罰,並且呼籲家長教育自己的孩子,醉駕的危險性。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5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 Tel.: (416) 321-0088 | Fax: (416) 321-9663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