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女保安員涉於去年3月在住所與有殘疾的前夫爭執,其間以士巴拿及剪刀擊傷及刺傷前夫,前夫送院留醫數天後不治,女保安員昨否認謀殺罪在高院受審。當日到場調查的警員供稱,被告送院時向警員解釋,當日放工回家後拒絕立即為前夫下樓買食物,被前夫用士巴拿扑頭流血,她隨手拿起剪刀自衛,並奪去對方的士巴拿扑他的頭數下。 離婚一年 繼續同住 被告女保安員李潔珍(51歲) 被控於去年3月8月在沙田瀝源h一單位謀殺蔡富強(59歲)。案件昨選出5男2女陪審團。控方開案陳辭時指出,李案發時與前夫蔡富強及兒子同住,蔡於2010年中風,出院後行動不便及口齒不清。李與事主於前年離婚,事主獲李同意下暫住案發單位。 控方續稱, 頭部受傷的李向警員表示,去年3月3日,她放工回家,事主要求她買食物,她表示需要遲些才去買,事主便上前用士巴拿扑她的頭,她感到痛楚及流血,便一拳打事主的面,又隨手拿起剪刀自衛及向前插。事主之後站起來,她遂搶走事主的士巴拿扑對方的頭。李在錄影會面補充,當時她刺傷事主後欲上前為他止血,惟他再次扑她的頭,她便奪去士巴拿,扑了事主的頭一至兩次,「你(死者)鏗我,我咪鏗返你」。李表示無心傷害事主。 稱反扑死者一兩下 法醫稱13下 法醫則指事主死因為頭部創傷及併發肺炎,其頭部應被鈍物重擊了13下,與士巴拿琣X;事主的胸前則被刺傷,與剪刀琣X。 鄰居邱文傑供稱,李、死者及兩人的兒子在案發日突然「拍門」,邱應門後發現事主「全身血」,他提供毛巾供死者止血,又協助報警。邱被盤問下認同李當時表現緊張,一手按住自己的頭,另一手按茖ぁD的頭為他止血。聆訊周五續。 【案件編號:HCCC4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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