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省的消防條例規定中﹐對分租屋要求最嚴。消防部門對分租屋的關注也最集中﹐因為分租屋火災風險很大。
多市消防總隊南區火警預防部門代理主任蓋伯賴爾(Lou Gabriele)表示﹐對通常的獨立、半獨立屋﹐主要規定就是煙霧和一氧化碳的警報器。共管柏文大樓落成﹐消防部門參與市府屋宇部門等一起﹐一次性驗收之後﹐也不再安排檢查。
但分租屋情況不同﹐不但安省消防條例中有專門的一章﹐詳細規定對分租屋的防火要求﹐而且所有在市府登記在冊的分租屋﹐消防部門還要每年登門拜訪一次﹐細加檢查。
可是﹐蓋伯賴爾嘆息說﹕「還有這麼多沒有登記的、也就是說非法的分租屋﹐我們還不知道。」
分租屋得到這樣的「特別關照」﹐原因很簡單﹕分租屋房間分隔多、租客多﹐火災隱患多。一旦出事﹐後果嚴重。
對分租屋的消防要求﹐有幾個要求﹕警報系統、逃生通道、隔離保護。
多倫多消防隊督察Jade Wang表示﹐上述要求具備就是﹐房屋必須具備警報系統。通常每層樓需要2個逃生出口。各房間的門﹐必須可以防火﹐在大火下可以支撐20分鐘﹐此外房門需要自動關閉。自動關閉的防火門﹐就有助於阻隔大火等。
他們在檢查中﹐需要觀察具體情況﹐比如逃生通道是否獲得適當保護、在失火時起到作用﹔房屋內是否具有噴霧滅火器等﹐最後作出一個該房屋是否具有適當防火裝置的報告。
蓋伯賴爾說﹐消防部門對非法分租屋的檢查﹐很大程度上依靠公眾的幫助。他們經常收到電話。打來電話的﹐有些是分租屋的租客﹐他們自感租住的房間內火災隱患明顯﹐自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也有是鄰居﹐發現自己隔壁的住房內﹐分隔很多﹐可能未有周到的防火安排。
他表示﹐人命關天。那些打算做分租屋的業主﹐出租之前﹐和消防部門聯繫。他們可派出督察﹐前往檢查。很多業主並不了解消防條例對分租屋的要求。他們在檢查中﹐也會詳細告之。
他續稱﹐分租屋發生火災﹐造成租客死傷的個案﹐法律一般判罰得很重。他們近期的數個案子﹐罰款都在10萬元以上。有的業主還被罰一段時間、或者終身不得經營出租房屋等。受罰者除了業主﹐還有業主代表。一旦出了事才說自己對消防條例不了解﹐為時已晚﹐沒什麼用了。
消防隊督察Jade Wang是小留學生﹐來多倫多念高中﹐後來升讀麥馬大學﹐大學畢業後又在辛力加學院修讀消防工程。一年前成為多倫多消防隊一名督察。在市中心阿德理街消防局辦公。多倫多消防隊沒想到﹐招聘了她﹐無形中為該部門增加了一名兼職的、也是他們迄今唯一的國語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