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議員引入法案 倡推腦震盪教育
【明報專訊】安省議員將於今秋引入推廣腦震盪教育的《羅恩法》(Rowan's Law)。渥太華一名少女的父母﹐周六發起一項請願﹐希望推動該法通過。他們的女兒﹐就是因打橄欖球受到腦震盪後死亡。
17歲渥太華少女羅恩斯特林格(Rowan Stringer﹐圖)在中學打橄欖球時﹐不到一周內連續3次受到腦震盪﹐於2013年5月死亡。按照驗屍官的檢驗結果﹐研訊庭於6月份提出49項建議﹐防止類似死亡﹐其中包括在安省的課程中﹐納入強制腦震盪教育。
代表尼比恩-卡爾頓(Nepean-Carleton)選區的保守黨省議員麥克勞德(Lisa MacLeod)說﹐她今秋將在省議會提出《羅恩法》﹐建議設立一個專家顧問委員會﹐幫助落實研訊庭的建議。
羅恩家人周六在渥太華一處橄欖球場﹐與運動員、教練、醫學專家及政客﹐發起一項請願﹐支持該立法。
羅恩的母親凱瑟琳(Kathleen Stringer)說﹕「羅恩的死亡本可避免。我們認為本法將幫助兒童。」
羅恩的父親戈登(Gordon Stringer)稱﹐預防與腦震盪相關的死亡﹐教育是關鍵。他說﹕「我們感到﹐若給予孩子手段與知識﹐或至少有隊友、教練、教師﹐能認識到這些症狀與[象﹐向他們講述相關的知識。」
麥克勞德說﹐她正與自由黨、新民主黨合作﹐設法通過該法案。她說﹐她將於周一向省議會提交請願信。若該法案獲通過﹐安省將是全國第一個省份﹐有腦震盪相關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