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與擔保人維持夫婦關係2年以上 女移民遭家暴啞忍保身分
新例阻「假結婚」騙居留權
【明報專訊】法律援助中心(服務華人及東南亞社區)總幹事吳瑤瑤指出,聯邦保守黨政府以阻止海外移民利用假結婚來騙取永久居留權為由,僅給予被擔保的配偶在抵加後有條件的居留權,不但無法發揮阻嚇「假結婚」的作用,反而令飽受家暴虐待的移民婦女無辜被懲罰。
根據修訂後的配偶擔保移民政策,通過配偶擔保的途徑來加的海外移民,首兩年只能獲得「有條件永久居民」的身分。在抵加後必須與擔保人維持真正的夫婦關係2年以上,否則有可能被剝奪永久居民的身分,並且被遞解出境。
首2年獲有條件永久居民身分
吳瑤瑤批評說,根據現行的移民政策,只要有證據來證明「假結婚」的情況,聯邦移民部便可將利用婚姻為跳板來騙取永久居留權的海外移民遞解出境。
她說:「我不認為上述政策是打擊『假結婚』現象的有效辦法,如果有人真的要採用假結婚的辦法,他們可以做到住在一起2年,但他們是否真的住在一起,移民部又怎麼調查?」
吳瑤瑤又指出,通過配偶擔保的途徑移民來加的人士大多為女性,其所在的法律援助中心已接到不少飽受配偶家暴虐待的移民婦女的求助個案,但絕大多數的求助婦女因害怕移民身分被剝奪,最終選擇了忍氣吞聲,繼續與施虐的配偶生活在一起。
她說:「在加拿大,真實的婚姻在2年內破裂的比例為數不少,上述政策實際上懲罰的是真正結婚的人士,特別是被家暴虐待的移民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