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新日託法改規定 半數無牌家庭託兒所擬關門
【明報專訊】安省新日託法周一實施﹐規定無牌家庭式託兒所最多照顧兩名2歲以下的幼童﹐舊法准許業者最多照顧5名孩童﹐小孩年齡不限。
在新法之下﹐無牌家庭式託兒所照顧5名兒童﹐必須包括業者6歲以下的小孩。
上述兩項新例周一生效﹐無牌家庭式託兒所在周一照料的孩童﹐早在2014年12月4日受託看顧﹐業者有數月的寬限期﹐到明年1月1日﹐才受新法規犯。
《安省日託及學前法》(Ontario Child Care and Early Years Act)替代《日託中心法》(Day Nurseries Act)﹐自1983年以來﹐舊法未有更新。
新法有多項改革措施﹐包括持牌託兒中心與持牌家庭式託兒所。
職員照顧「弱勢社群」﹐需經警方調查背景﹐具備急救證書﹐遵循政府的幼兒發展政策聲明。持牌家庭式託兒所可照顧的孩童﹐人數也有改變﹐它們現在可多照顧1名小孩﹐最多照料6人。如同無牌家庭式託兒所﹐幼童總數包括業者的6歲以下親生子女。
回應數宗託兒所孩童死亡事件
安省教育廳說﹐新法為省民提供安全、優質日託服務。在過渡期間﹐教育廳與日託經營者合作。改革措施在2013年首次提出﹐回應數宗無牌家庭式託兒所孩童死亡事件。
新例也授權省府﹐給它更多工具﹐監管日託服務和執行法規。例如﹐它現在可以行政處分違章者﹐每次違例最高罰款10萬元。孩童有風險﹐教育廳可立即關閉託兒中心。
違章者在法庭定罪﹐新例最高罰款25萬元﹐舊法最多罰款2,000元。
很多持牌機構支持新法規﹐但無牌經營者反對新措施﹐堅稱人數有變化﹐他們的家庭式託兒所入不敷出。
希金斯(Heidi Higgins)是安省獨立託兒所聯盟(Coalition of Independent Childcare Providers of Ontario)合創人﹐在渥太華南面經營家庭式託兒所。
她最近調查安省600間無牌家庭託兒所﹐發現一半業者考慮關門﹐因為他們沒有經濟能力﹐在新法下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