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獄中限借書 陳德章再提覆核
【明報專訊】社民連秘書長陳德章前年向財爺曾俊華掟雞蛋,去年底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囚3周。已出獄的陳德章繼早前就獄中膳食入稟申請司法覆核後,日前就收押期間被拒向外借得足夠的參考書籍,以完成其碩士課程提出司法覆核。
申請人陳德章因向財政司長曾俊華掟雞蛋,去年11月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囚3周。陳的上訴於今年4月29日被駁回,開始在荔枝角收押所服刑至5月2日,稍後再轉往塘福懲教所,直至5月19日出獄。
囚犯每月只准獲6本書
陳在司法覆核申請書表示,懲教署只批准囚犯從監獄外每月獲得6本書,但宗教書籍不在此限。陳服刑時為中大哲學系文學碩士學生,由於他要完成碩士課程的兩篇論文,他認為署方上述規定阻礙其在獄中做學術研究,違反《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公約》中參加文化生活的權利、以及《基本法》中香港居民有學術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懲教署:保安存放空間考慮
懲教署發言人回覆稱,基於保安及存放空間考慮,規定每名在囚者每月可接受親友提供最多6本書刊,宗教書籍不在此限。針對修讀各種自學或遙距課程的在囚者,懲教署會為他們提供學業輔導和支援,按個別情G容許他們收取額外參考書及學習材料。
【入稟編號:HCAL170/15】